财政局一体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硬件及基础软件招标公告

财政局一体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硬件及基础软件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2010-61号(楚雄州财政局一体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硬件及基础软件采购项目)




楚雄州财政局一体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硬件及基础软件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2010-61号






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函
1、根据楚雄州财政局一体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硬件及基础软件采购的采购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有此项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厂、商参加投标。
2、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方的法人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按投标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仪式。
4、投标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复印件附在报价表后,原已交纳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无须再汇)。
收款单位: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楚雄州工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606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第二部份 投标方须知
1、投标项目:楚雄州财政局一体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硬件及基础软件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对投标人的要求: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
7)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在供货时须提供所有设备及软件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产品原厂商须在云南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点,并提供《外地驻昆机构登记证》或相关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8)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书基本要求
1)商务部分文件: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7)投标设备质量保证书、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技术手册;
(8)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文件;
③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产品鉴定证书、技术引进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系统集成方案
(3)设备性能说明;
(4)质量保证措施;
(5)详细交货资料清单;
(6)其他声明:
①售后服务承诺;
②质保期满后维保服务;
③人员培训计划;
④优惠声明。
5、《投标报价表》应加盖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应密封盖章,文字清晰,数字准确,印鉴齐全,名称统一,准时送达,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6、招标人有权在正式开标前,根据需要修改本招标文件条款,并向所有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修改后的最终稿将作为合同附件。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将作为合同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招标人保留任何时候对本文件的解释权。
9、业务联系电话:
楚雄州财政局:李正元 ****-*******
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传真) ****-*******
10、投标报价请分项报价并报总价,报价中应包含成本费、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技术服务、税金等的一切费用。
11、系统集成: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白的,须在招标公告期间向采购方进行咨询及寻求解释,采购方要求投标单位就本次采购项目进行系统集成,招标方必须提交相应的系统集成方案。中标单位须完成本招标项目采购硬件、软件的系统集成服务,搭建全州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的硬件及软件基础平台;搭建财政一体化CA身份认证平台;搭建数据中心机房环境监控平台;完成招标单位将原有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的硬件及软件迁移到新的一体化信息平台;提供小型机数据库及中间件安装,完成信息平台数据库、操作系统、存储备份、平台管理等系统软件的安装、测试和不少于3年的工程师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3、质保期限:投标人必须承诺向招标单位提供不低于3年的硬件质保和软件免费升级及系统软件安装服务,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在签订合同时进入合同,成为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或维修,保证24小时内随时响应。
14、合同订立及交货期: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因采购单位业务急需,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30日内完成系统集成,鼓励提前供货和安装调试。中标单位逾期未能交货及安装调试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其所供货物。
15、付款方式: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16、投标报到及投递投标书时间及地点:2010年12月10日上午9时前,楚雄州公务中心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采购中心。
1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12月10日上午9时,楚雄州公务中心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采购中心。
18、投标文件1式3份,请注明正、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要求密封包装,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材料: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介绍及说明、总报价、分项报价、售后服务承诺,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证书及本人证件。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9、有以下问题之一者,认定投标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前述第“18”条所述的证明材料;
3)在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的。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项目内容与技术要求
1、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全新的正规渠道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提供的软件必须是具有原厂商授权许可的正式版正版软件。交货时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原厂产品证明。
2、要求提供针对楚雄州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应用项目设计的完整系统集成实施方案,说明所投产品的详细配置,并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应用的要求。
3、要求所提供硬件设备的原厂商提供云南服务机构的地点、服务人员、联系方式。
4、《楚雄州财政一体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硬件设备及基础软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与设备性能配置表》中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二、技术要求与设备性能配置.xls

第四部分 评标和定标
1、评标原则和办法: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投标方的投标报价、方案的合理性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定,按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2、不保证低价者一定中标。
3、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4、本次招标过程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进行现场监督。

****************3.xls">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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