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
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
项目编号 | S110000D********5433 |
---|---|
项目名称 | 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宝山区 |
挂牌价格 | 43.2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19-05-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并提交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3、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4、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设备的保养、保管、运输、清理安全及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等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受让方须向北交所支付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 7、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需提交附件所列的并经签字(盖章)后的《承诺函》。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