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视频监控代维招标公告
公安视频监控代维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2019年林芝市平安城市公安视频监控代维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9-05-17 18:07:30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9-05-18 09: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9-05-22 18:30:00 | ||||||||||||||||||||||||||||||||||||||||||
终止: | 否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林芝市平安城市公安视频监控代维项目,(招标编号:GZJLZB-XZDX-201900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林芝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单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签订合同至2019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为545660.37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1.2财务要求:财产没有被处于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投标人为2018年(含)前成立的公司则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报(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成立的单位且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者则无须提供。 2.1.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相应代维项目业绩,累计业绩达到10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及其票据证明材料(发票复印件);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 2.1.4需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发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提供当地税务系统查询截图或承诺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 (2)投标人或其母子公司,以及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其他公司不得有与中国电信各级公司或其他运营商之间的法律纠纷和质押贷款情况,通过人民银行征信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zhongdeng/index.shtml )查询。 (3)投标人与其法人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 )查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拉萨市城关区仙足岛生态小区1区5排30号。 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易华美 联系电话:18708006491 邮箱地址:18708006491@139.com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请将标书费电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上诉邮箱,标书费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10018650360503680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体彩中心支行(或文庙街分理处)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南路电信大厦6楼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林芝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八一大街北段151号地址:拉萨市城关区仙足岛生态小区1区5排30号 邮编:850000邮编:850000 联系人:17708942228联系人:邹盟 电话:电话:1808900332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43396193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成都文庙街分理处(或体彩中心支行) 账号:5100186503605036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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