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其他农副食品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其他农副食品(1包)、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其他农副食品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其他农副食品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其他农副食品(1包)、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其他农副食品


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团河教育矫治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其他农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其他农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BZC2019_047117_302-JH002-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宇

项目联系电话:***-********转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团河教育矫治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桂路1号

联系方式:王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宇,***-********转800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9号清城国际C座1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万元/年)

1

主食类

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

72

2

副食类

包括但不限于:食油、蔬菜、蛋、奶、干货、熟食、饮料、水果、调料、杂支及其他。

33.66

3

肉类

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鱼肉、虾等。

4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3.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5-21 09:00 至 2019-05-27 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9号清城国际中心C座1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请务必携带: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1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06-11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9号清城国际中心C座1405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编号:BJCTY********

项目用途: 食材供应

服务期: 2年

采购预算:153.66万元/年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标签: 农副食品 其他 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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