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2.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依法核发机动车号牌。因机动车号牌是准予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核发的机动车号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和《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的各项要求。为保证各类机动车号牌的正常发放需对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60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规定“号牌成品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规定“金属材料的机动车号牌应采用已备案的防伪材料、防伪专用模具和防伪设备,在本省(区、市)行政辖区内制作”、“各省(区、市)原则上应设置一个号牌制作中心,并报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和《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实施指南中规定“金属材料号牌每面应有唯一性生产序列标识”、“制作中心备案后,可以订购生产序列标识专用签注设备和部署号牌管理系统。” 天津市精益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为天津市唯一一家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中标后在公安部备案的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其生产制作的机动车号牌已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目前,该企业运行状况正常,不存在《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中规定的应暂停或停止订购其号牌的违规情形。因此,拟申请将“天津市精益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作为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市精益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七支路6号院内1号车间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市精益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七支路6号院内1号车间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9年05月21日起至2019年05月27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东区真理道与靖江路交口 2)联系人:马利君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19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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