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2、招标人: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4、招标编号:GN2019-03-103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滁州市

2、招标范围及要求:全厂范围内炉渣综合利用等。

3、项目规模

炉渣综合利用规模

本项目需处理的炉渣为3台焚烧炉燃烧后排出的底渣及炉排底部漏渣,在额定工况下产生的炉渣量见下表:

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炉渣产生量预估表(年运行按8000小时计算,炉渣产生量按入炉垃圾量的25%计算)

2×350t/d+1×600t/d

t/h

13.54

t/d

325

t/a

108333.33

注: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车间设计规模要求其生产处理能力满足三台焚烧炉年连续运行8000小时的产渣量约108333.33t/a。(炉渣以实际产生量为准,表中数据仅供投标方参考)

4、炉渣综合利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详见《技术规范书》):

(1)投标人负责对本项目产生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具体包括炉渣运输(包含密封车辆及人员),炉渣装卸(含渣吊操作人员),炉渣处理(土地购置或租赁、工艺方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项目运行、维护等),炉渣综合利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安全处理。炉渣综合利用所需的土地、环评等报批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在项目投运前完成环保验收。

(2)投标人负责清理炉渣池周围,厂内外运输路线等卫生工作。投标人在炉渣运输过程中不准有洒落、倾倒现象,负责地面渣库及汽车通道及周边地区清洁卫生。如因投标方造成的积灰,须负责及时清扫。保洁岗位人员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影响本工作疾病。

(3)厂内厂外运渣车辆及运输由投标人负责。运输车辆必须密封严密、手续齐全,符合环保、城管、交通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

(4)负责渣库内渣吊操作,渣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投标人在电厂内其它特殊工种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符合职业病防治及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渣吊操作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

(5)投标人需购置或租赁土地,自行建设的标准化厂房须满足项目生产需求,并承担土地购置/租赁、厂房建设(含厂区场平、绿化、道路硬化、围墙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运行、维护等费用。投标人自行解决水、电、汽以及运营过程中所有一切费用。

(6)投标人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最终须满足安全生产、环保验收要求。

(7)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土地的购置或租赁(项目用地、标准化厂房须满足项目生产需求,满足安全生产、环保验收要求)以及环评等报批手续,,9个月内完成厂房的建设及设备的购置、调试,达到投产条件,并在项目投运前完成环保验收。

(8)投标人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必须满足环保“三同时”原则,整个生产流水线必须做到零排放。

(9)炉渣处理及综合利用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落后的设备,所采取的工艺方案应为国内成熟的,并且有至少一年以上成功稳定运营经验。

(10)本项目每个运营周期内,因投标人原因对炉渣不能实现综合利用的,投标人应具备应急处理炉渣的能力;炉渣处理及综合利用后应满足环保及相关规范要求,所产生的废水、粉尘、污泥不得外排,全部综合利用。对无法利用的泥浆需送至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外排。

(11)在炉渣处理及外运工作中,投标人人员必须遵守招标人相关规定,服从招标人人员指挥和调配,安全文明生产,及时出炉渣和按规定运输等,保持设备和周围环境整洁,不得影响正常的生产。

(12)投标人运输车辆必须是通过交管部门年检的专用运输炉渣车辆和符合环保要求的密闭化运输车辆。

(13)大炉渣装载后不得超过车辆车厢板高度,装载完成后必须可以盖上顶盖。

投标方对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的产品的安全、质量和性能负责,招标方对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的产品的安全、质量和性能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处理后的炉渣不能满足环保部门要求的,投标方应无偿处理至满足环保部门要求并赔偿招标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因投标方引起的炉渣处理行为而承担任何法律法规责任及经济责任。

(15)投标人承担所有因违反政府部门的规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16)炉渣综合利用的车间必须为密闭式厂房,厂房内设置消除异味的设施(活性炭除臭设施等),不得使气味外泄,造成环境影响。

(17)参与炉渣运输的车辆由投标方负责,其车辆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准具备相应运输资质,并按照国家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炉渣运输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车辆驾驶的经国家相关机构核发的资格证。参与炉渣运输的人员必须在招标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18)用于渣综合利用的工艺、设备以及产生的废弃物处理需经环保部门许可并验收合格。

(19)负责招标方厂内投标方工作区域内安全文明生产工器具的购置及管理。

5、合同年限:8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经报招标方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双方可续签合同 2 年,合同有关条款另行协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全部冻结。

3、投标人近2年(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至少具有1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理业绩(近2年内签订合同的或2年前签订的但合同正在履行的业绩)。

4、列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库的投标人,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7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3报名资料统一上传至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

4.4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业绩合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5招标文件的获取:接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后,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以联系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杨子办雷桥村东田郢村民组

联系人: 叶女士、丁先生

电 话: ****-*******/181*****885181*****066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909室

联系人:周宏彬、汪召镧

电话:****-********/177*****772********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八、其它事项说明

1. 购买招标采购资料须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www.youzhicai.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62220099。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2. 会员报名合格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用(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网上支付采用银联快捷支付方式,只需个人银行卡上标有银联标识,并登记了手机号码,即可通知手机验证码实现快捷支付,无需开通网上银行。

3.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会员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62220099),如因会员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会员责任自负。

4.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须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加密上传;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用 综合 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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