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招标公告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CSCEC-TM014-ZB-2018/002
彭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建新疆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 11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彭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1. 招标条件
彭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由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2.2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红岩镇、小鱼洞镇、军乐镇、敖平镇、新兴镇。
2.3建设投资内容:
(1)项目概况:施工厂区分别位于彭州市第一污水厂、红岩镇、小鱼洞镇、军乐镇、敖平镇、新兴镇,构筑物设计为剪力墙、筏板基础、建筑物设计为框架、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新建构筑物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单体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2)计划工期:2018年11月18日至2019年3月19日。
2.4招标范围:
本次彭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设计范围内降水井打井、降水费用、护壁加固网喷、护壁加固锚喷、基坑支护、降水井方案设计费用等施工内容、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下发的工程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指令单等所涉的工作内容,乙方不因施工范围调整而提出任何索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拟招标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施工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临设水电安装、降水井打井、降水费用、护壁加固网喷、护壁加固锚喷、基坑支护、降水井方案设计费用等主要项目施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和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专业分包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必须在中建新疆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备案的合格名录中、且属于正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5日下午3: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招标人商务部办公室领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验资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的标段一致,投标人对所申请的标段不得进行调整。
注:或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从网上获取,具体事项与招标联系人联系。
4.2招标文件工本费无。(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4.4本次招标由彭州项目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对现场考察的费用、安全等事宜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日上午12: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彭州市致和镇护国林社区彭州污水处理厂项目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分别进行电话通知,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中建新疆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河滩北路895号 邮编:83005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卓俊松 电话:158*****57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雪芹 电话:136*****045
2018年10月 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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