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汽车维修实训工厂修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汽车维修实训工厂修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2503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拟对汽车维修实训室进行整体修缮,包括拆除原有天棚、墙面、地面及新做天棚、墙面、地面及配套安装工程以及外墙面修缮、屋面防水修缮等。 5、交付地址: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6、交付日期:工期45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859633.00元(国库资金:859633.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2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27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3、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7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7日每个工作日09:30~12:00、13:30~17:00,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其中资质证书可携带具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15楼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6-0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6月4日9:30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15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15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原件.(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经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shjjw.gov.cn)无在建项目查询结果页面(含条形码)(5)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可自行踏勘。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9年5月17日13: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或递送到采购代理公司(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15楼)。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9年5月27日16:30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交通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呼兰路883号 | 地址: | 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456号15楼 | 邮编: | 200431 | 邮编: | 200120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林强 | 电话: | ******** | 电话: | 185*****275 | 传真: | ******** | 传真: | 64045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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