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天津百货供应站关于应收账款诉讼案件诉讼律师事务所选聘中标结果
驻天津百货供应站关于应收账款诉讼案件诉讼律师事务所选聘中标结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驻天津百货采购供应站关于应收账款诉讼案件诉讼律师事务所选聘已由无以无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驻天津百货采购供应站,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驻天津百货采购供应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31号。 2、项目背景:案件一、冀百站于2013年11月与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涧公司”)签定煤源购销合同(铁路),并于2013年11月向杨涧公司汇聚入400万元货款,在业务实际开展中,双方并未发生实际购销业务。我站于2015年1月、2017年11月、2019年2月分别向杨涧公司发出企业询证函,并得到回复,于2018年5月收到杨涧公司发来《帐款情况说明》,进一步明确欠款事项,截至2019年3月,杨涧公司欠我站400万元。 案件二:冀百站于2011年3月与大同煤矿集团大同煤炭运销公司(以下简称“灵丘公司”)签定煤炭买卖协议,业务开展期间陆续向灵丘公司汇聚款1729万元,实际收到货物1562余万元,截至2019年3月,灵丘公司尚欠我站166余万元。
2.2招标范围:代理上述2起诉讼案件,负责起草起诉状、上诉状、申请执行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证据收集,送达、代收相关法律文书及全面参加庭审等与该案有关的一切工作,直至2起案件强制执行完毕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并成立5年以上; 2、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30人(含);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4、指派主办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3)曾代理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不少于三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20至2019-05-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国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219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河北国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69号,即槐安西路与西二环交口东50米路北白楼院内)二楼219室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5-24 14:30,地点为河北国控置业开发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石家庄市站前街10号国控大楼6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国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3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69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葛亮 | 联系人: | 关栎涛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hbgkzb@126.com | 电子邮件: | hbgkzb@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国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 | / | 账号: | ********00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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