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装台式机、标签打印机、摇号机招标公告
组装台式机、标签打印机、摇号机招标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组装台式机、标签打印机、摇号机购买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一、组装机电脑具体配置要求如下:项目组装电脑Cpu:英特尔i7 9700k主板:华硕TUF B360M-PLUS 内存:金士顿DDR4 3200 8G*4显卡:索泰RTX2060 X-GAMING OCSSD:三星1T 860硬盘:西部数据 蓝盘 4T散热器电源:550w机箱显示器:AOC 31.5英寸/2k/IPS技术二、得实DS-1870S标签打印机。三、摇号机,基本要求:电动,机体不宜过大,球数不少于70个(球按数字编号),质量性能稳定。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报价开始时间:2019-05-23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9-05-23 11:00:00(北京)
无
(一)交货时间:
2019年5月24日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单位名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市法院五中院
联系电话: 13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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