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龙交易市场1#—3#、5#—11#楼、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港龙交易市场1#—3#、5#—11#楼、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港龙交易市场1#—3#、5#—11#楼、综合楼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LYGK********6
工程名称 港龙交易市场1#—3#、5#—11#楼、综合楼工程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港龙钢材现货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宏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江宁开发区仙霞山路8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55336 m2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K********602 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 60 2010-12-2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12月22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2年6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12月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12月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总承包乙 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国家监理工程师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于本省资质管理的,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8)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总监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及其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如有在监工程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监理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
(9)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按“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外市的监理企业在我市承接监理业务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核验,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应对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和苏清办[2008]13号文②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拟派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③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④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选派项目总监职业资格证
5、投标申请人可从 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 年 12月 1 日至 2010 年 12月7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港龙交易市场1-3#、5-11#楼,综合楼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最迟于 2010 年12 月 10 日 17 时以前送至 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人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止,持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料到连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报名。
9、投标报名截止后2工作日内,投标人可以继续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或对未合格的预审材料进行补充,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补正材料。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注:(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拟选派项目总监注册证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仙霞路8号 联系人
韦庆兵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路宝泰商住楼一单元302室 联系人
李华
传真 电话
****-********
邮编 2223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2时0分,下午15时0分 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5时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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