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经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委托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选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基本信息
2.1项目授权主体:临汾市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
2.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采购需求
3.1项目名称: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
3.2项目编号:0632-1911GCLL0535
3.3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30年(含2年建设期)
3.4投资额:PPP模式下总投资为64,773.95万元。
3.5运作模式:本项目被政府列为PPP项目,在PPP模式下,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职责。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本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完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6项目建设内容:
(1)生活垃圾焚烧工程: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二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一期工程安装2×400吨/日机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等)。焚烧厂主厂房及附层一次建成,预留二期冷却水系统、垃圾渗沥液处理用地;
(2)餐厨垃圾处理工程:一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垃圾100吨,每年处理餐厨垃圾约3.65万吨;地沟油处理规模为20吨/日,每年处理地沟油0.73万吨;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厌氧系统、沼气净化系统、除臭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和配套工程。二期新增1条1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线及20吨/日地沟油处理线;预处理车间土建工程一次建成,考虑二期新增处理线预留位置;
(3)飞灰填埋场工程:根据现状条件,建设总库容为27.8万立方米的飞灰安全填埋场一座,服务于生活垃圾焚烧工程产生的飞灰经螯合稳定化后的填埋处置;
(4)上网线路:上网线路长度约为12公里,最终电力接入系统方案以批准的电力接入系统报告为准;
(5)取水工程约8.5km;
(6)入厂道路工程约750m。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要求: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5年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营经验;
4.2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能遵从合同合法合规运营;
4.3财务实力:最近连续三年(2016年至今,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以2018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
4.4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融资意向性文件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资金证明文件,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4亿元,或者申请人自有资金达到4亿元;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2018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4.6截止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之日,在中国境内至少具备1个投资(全资或控股)、建成并在运营(或试运行)的800吨/日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须提供环保验收证明;
4.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程序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其中一个集团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申请参加),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如有则以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权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
4.10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采购阶段。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业绩证明材料;(5)财务证明材料;(6)“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3日14时30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中大街古城公园南路
联系人:靳燕红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分公司地址:临汾开发区河汾路中段广奇财富中心A座20层
网址:www.sxtender.com
联系人:盖志忠(136*****771)、李琨(135*****518)
电子邮箱:gjzblf@163.com
2019年5月20日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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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201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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