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2019-2021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2019-2021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2019-2021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WHY2019-0517
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的委托,现对“长春市二道区2019-2021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ZWHY2019-0517
2、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2019-2021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3、项目服务对象:
应具有二道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内,且符合以下条件:
(1)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下同)的特困人员、失独家庭老人,城市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
(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空巢老人;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空巢老人。
(3)60周岁以上的失能和失智老人(其中,失能老人的能力评估由各区级民政部门自行组织;失智老人须持有智力残疾一、二级《残疾人证》)。
(4)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空巢老人。
空巢老人是指不与子女或其他家属共同居住,且子女或其他家属不在同一街道(乡镇)居住的老人。符合两项及以上条件的老人,只能认定一次,不可重复享受补贴,入住养老机构的或已经享受失能照护保险政策待遇的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4、补助标准: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资金市、区按1:1比例承担。
5、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民规〔2018〕1号)相关内容执行。包括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精神慰藉、助医服务、应急服务以及日间照料服务等。严禁以食物或生活用品代替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24个月);(注:服务期限内,长春市民政局或二道区民政局颁布新的服务模式后,如本方案与新标准办法相违背时,服务协议自动终止,届时按新的标准办法实施;如符合新的标准办法,服务协议自动顺延至服务期满。)
7、总采购预算:528.00万元。
8、入围家数:5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主体是指依法在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3.投标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管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5.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7.提供企业2018年6月后,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8.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9.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施、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11.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提供企业2018年6月后,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9、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6月12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仪式。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13时30分
2、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交易资源网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联系人:韩娜娜
联系电话:****-********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5*****675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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