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微电影《向雪飞》摄制项目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微电影《向雪飞》摄制项目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微电影《向雪飞》摄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DPES-2019-019
二、项目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微电影《向雪飞》摄制项目
三、采购内容:微电影《向雪飞》(暂定名)创作思路、采访、编剧、拍摄、制作、包装、发行(完整版1条、预告片3条、花絮1条);通过微电影《向雪飞》(暂定名),展现英模向雪飞同志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爱、勇斗涉毒歹徒不幸壮烈牺牲的英雄事迹,客观真实揭示毒品对人类的危害,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远离毒品。制作周期30日历天。
四、项目预算:20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且为从事影视制作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影视节目制作或微电影、电视制作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3、主创人员具备广播电视编辑、导演等相关资质,须有省级及以上电影、电视媒体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5、供应商必须提供2016年以来与采购方同级别的成功案例作品及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策划、解说词);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供应商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实行现场报名。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投标报名登记表一份(见公告后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6楼2601室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蹉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5日下午15时00分。
2.递交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6楼26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3*****518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26楼2601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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