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能力建设(包1)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能力建设(包1)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受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能力建设项目(包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能力建设项目(包1)(项目用途、数量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二、政府采购编号:永冷财购计[2019]56号; 采购代理编号:DHYZ-2019-006;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00.00万元(超过此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注:采购人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包:1、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能力建设项目(包1),
2、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能力建设项目(包2),投标人只能对其中1个包号进行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提交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涵盖本次配送范围;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世纪滨江一栋三单元909)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2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帐号(以到账为准)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户 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85978999910100031001820
备注: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能力建设项目(包1)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6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又一巷98号 联 系 人:汤科长 电 话:13607461205 | 采购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世纪滨江一栋三单元909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746-8326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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