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院药品和卫材招标公告
大学医院药品和卫材招标公告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和《江西财经大学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我校医院2011年度使用的药品和卫材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9),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合格的投标人
1.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药品经销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1.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在南昌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在南昌市自有规范合格的药品仓库、有相关药品专业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服务并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须出具依法取得的如下证件或证件复印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在购买标书和开标时查验;
(2)《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在购买标书和开标时查验;
(3)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原件在购买标书和开标时查验;
(4)《税务登记证》;原件在购买标书时查验;
(5)法人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须提供授权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本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在购买标书和开标时查验。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12月1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财经大学校产处招标管理科(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北区二教楼2楼)
4. 招标文件售价:现金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12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财经大学校产处招标管理科
6. 开标时间:定于2010年12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在江西财经大学校产处会议室;届时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6)投标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本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在购买标书和开标时查验。
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财经大学校产处
9.江西财经大学校产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江西省南昌市下罗双港东大道168号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北区二教楼2楼招标管理科
招标联系人:龚荣凡 电话:****-*******(FAX)
邮编:330013
江西财经大学校产处
20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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