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电梯招标公告
塔吊、电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EC-XAZR-JX-001
各设备租赁方:
我单位承建的 西安紫阙台正荣项目 ,结合现场需要,现计划租赁塔式起重机TC6010、TC6012、TC6013、TC6018、TC7013共7台,施工电梯SC200/200共9台,现公开对社会进行招标,望各设备租赁单位本着公平、公正、精诚合作的态度给予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西安紫阙台正荣项目部
2、建设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凤城四路、御井路十字交叉口位置。
3、项目简介:项目建筑面积17万平米,计划施工工期为24个月。
4、设备要求:塔吊五内设备,电梯三年内设备,带人像识别系统,塔吊需安装防碰撞系统。
二、投标要求
1.所投标的设备状况良好,设备无产权纠纷且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及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2.投标资料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报价单、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报价单均加盖单位公章,设备说明书。
3.司机由投标方自备,必须持证上岗,招标方不包吃住,如遇春节,按照实际启停用时间计算。
4.进出场费中包含:基础预埋件、附墙埋件及进出场装卸车运输费用、安拆顶升加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测费、复工检测、管理费、税金、人脸识别、呼叫器等全部费用(设备租赁费和进出场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工程因春节假期、北方冬歇而暂停施工期间,租赁费减租约定:按照承租方实际报停和复工通知要求进行停复工,承租方不承担此停工期间的租赁费。
6.设备租用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工程停止施工等其他情况,期间只收取租赁费的40%,无司机费用,待正常施工开始时,恢复正常收取租赁费。
7.每月支付上月租金的 60 %。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 80 %。剩余 20 %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最终结算完成后 180 日内支付。
8.进出场费的结算与支付,设备进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承租方检验确认合格,办理设备启用单之后,与同期租赁费一同结算,结算进出场费用总额的50%;剩余50%的进出场费在设备拆除并运出现场后与同期租金一同结算,按照租赁费付款比例计算,且与同期租赁费一同支付。
9.出租方每月提供结算单的同时提供足额发票,承租方以发票及对账单挂账,合同履约期间,出租方应开具符合承租方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银行电子承兑、银行电子商票、应付账款保理、供应链融资等支付方式支付,由此产生的票、保理、供应链贴息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配合承租方开立、开通银行账户收款的相关业务功能,不接受委托支付。
12.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5月31日。
13.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未央路交汇海博广场A座14楼。
三、投标联系人
刘杰 电话:185*****253QQ:********3
2019年5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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