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建设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建设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灵宝市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废标后重新招标)


受业主灵宝市农业局的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灵宝市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建设项目第四标段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灵宝市农业局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建设项目第四标段已有灵宝市发改委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宝市农业局,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灵宝市农业局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2.2采购编号:Xdxx********-1
三、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灵宝市农业局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建设项目第四标段现为分两个包段:

A包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多媒体相机 台 1
数码相机 台 1
投影幕布 台 1
DVD录像机 台 1
手提式电脑及配件 台 1
打印机 台 1
传真机 台 1
GPS全球定位仪 台 1
土壤水分速测仪 套 1
土壤水分自动测定系统 套 1
B包
节灌机具 套 150
90马力轮式拖拉机 台 1
深松机 部 1
秸秆粉碎还田机 台 1
免耕施肥精量播种机 台 1
自走式小麦、玉米两用收割机 台 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的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6投标商须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书(详见技术要求),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7投标商在近三年来提供过类似的产品和服务;
4.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4.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12月 1 日至2010年12月 05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农业局旱地办(303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灵宝市函谷大酒店小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尹溪路中段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 138*****65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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