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橡胶地垫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橡胶地垫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橡胶地垫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5-3118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橡胶地垫采购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橡胶地垫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橡胶地垫采购。合同范围主要是对下述物资的制造、供货、试验、包装、运输、交货、验收等。以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规格尺寸 | 材质 |
1 | 地垫\橡胶地板\15000*1300*5 | 长:15米,宽:1.3米,厚:基层3毫米+防滑层2毫米 | “PVC+ACR+丁腈橡胶”改性塑胶地板,机组检修专用。PVC含量92%;ACR含量4%;丁腈橡胶含量≥4% 。 | |
2 | 地垫\橡胶地板\10000*1300*5 | 长:10米,宽:1.3米,厚:基层3毫米+防滑层2毫米 | ||
3 | 地垫\橡胶地板\15000*1300*3 | 长:15米,宽:1.3米,厚:基层2毫米+防滑层1毫米 | ||
4 | 地垫\橡胶地板\10000*1300*3 | 长:10米,宽:1.3米,厚:基层2毫米+防滑层1毫米 |
(1)本项目合同为单价合同,属三年期框架协议采购。
(2)在三年合同期限内买方采购总额将控制在200万元以内,但买方对采购的项目和数量不作任何承诺,不排除合同期限内均未发生订购业务。
(3)合同期限内,买方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的项目和数量,依据本次确定的单价,直接创建采购订单,卖方依据采购订单直接供货和结算。
(4)招标人所属各生产单位,包括已投产发电和进入生产准备期的单位,主要有乌弄龙·里底、黄登·大华桥、苗尾·功果桥、小湾、漫湾、糯扎渡、景洪、龙开口、集控中心和检修分公司;买方各部门及其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需由二级单位(区域公司)集中采购的协议内物资按本合同执行。
(5) 预计供货时间:每批次订单确认后10天内交货。
(6)交货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浦新路骏信国际汽配城一期B3-3负1-2号;昆明市呈贡区鸿运大道星长征仓库7栋(外包装须用醒目字样分别标识各批次订单对应电厂名称;不同电厂物资须分别包装)。
(7) 交货后,货品质量存在争议则取样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检测机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违约方承担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产品为专业生产厂家产品,必须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且投标产品需经国家化工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同类级别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环评报告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产品经国家化工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检测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近三年内在电厂(站)提供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对应合同文本复印件,提供对应用户评价资料;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供货产品的授权有效期不少于3年(即至2022年10月30日止);
3.2.6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每标段至少保证3家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参与竞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5月21日9:00时起至2019年5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需要报名,有投标意向的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 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 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
邮编: | 650214 | 邮编: | 102200 |
电话: | 电话: | ********86转8402 | |
电子邮箱: | ********61@qq.com | 电子邮箱: | |
联 系 人: | 王先生 | 联 系 人: | 李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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