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等单位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小学等单位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SDZCZ 2010-17

二、招标项目名称:大武口区法检两院、司法局、市第六、第十三小学等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大武口区法检两院、司法局、市第六、第十三小学等单位办公设备

序号

采购项目

单位

数量

序号

采购项目

单位

数量

详细要求

1

台式电脑

69

16

多功能厅音响

4

见招标文件

2

速印一体机

1

17

两通道功率放大器

2

3

打印机

15

18

12路调音台

1

4

A3幅面打印机

2

19

会议无线话筒

1

5

交换机

1

20

无线手持话筒

1

6

照相机

4

21

专业机柜

1

7

安防监控

2

22

中央控制台

1

8

高速扫描仪

2

23

中央控制器

1

9

网络测试仪

1

24

展示台

13

10

投影机

16

25

电子白板

13

11

笔记本电脑

35

26

幕布

1

12

摄像机

4

27

吊架

1

13

扫描仪

8

28

多媒体讲台

12

14

录音笔

3

29

组合黑板

12

15

服务器

2

30

分屏器

12


五、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自筹资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付90%,余款质保期满一次付清。

六、投标人条件

(一)具有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质,对电脑、服务器、交换机、组合黑板、中央控制台等项需要具有厂家专项授权书,安防监控设备施工要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7日至2010年12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区政府2号楼1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专项授权书、安防监控施工资质、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各一份。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标书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7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府人大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九、保证金:见招标文件要求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石嘴山市第六小学、第十三小学

联系人:蒋鹏、陈其华、王艳丽、胡尚海、闫德岭

联系电话:139*****330138*****000*******139*****60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区政府2号楼1楼

项目联系人:代风云 陆建文

电话(传真):****-******* *******

宁夏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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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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