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中央空调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纪委办公室中央空调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泽区纪委办公室中央空调采购及服务项目的公告
一、采购编号:QZJL********5
二、委托单位:中国共产党泉州市丰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先生 ****-********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采购内容:一拖一四面出风型中央空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一拖一四面出风型中央空调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具备下列条件并受邀的合格供应商。
7.1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7.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复印件;
7.3法人代表人的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4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6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7.7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活动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供应商;
7.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0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9日9:30时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17:30时,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如需邮寄另加3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2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0年12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泉州市城西路248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
地址:泉州市城西路248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西汽车站边)
E-mail: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市分行营业部 传 真:(0595)********
帐 号:1408 0102 0900 8110 053 联系人:小郭、小林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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