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非办公案点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打击两非办公案点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长丰县计生委打击两非办公案点修缮工程发包预公告
长丰县计生委打击两非办公案点修缮工程(发包编号: 2010GCXZZ253),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县政府办《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管理办法(暂行)》(政办[2009]59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对诚信会员企业随机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室内装修、拆除原门窗换新、房间改造、天棚吊顶等。
二、建设规模:预算价28.55万元(具体清单见附件)。
三、发包价格:发包价22.54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支付方式:按照已完工程进度支付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审计后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六、工程建设地点:水湖镇
七、建设工期:40天
八、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九、抽取时间、地点:2010年12月3日15:30(迟到的算放弃),长丰县招投标中心(水湖镇长丰路92号)
十、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十一、备选企业名单:(按照2011年度诚信会员企业在投标企业会员库中入库的顺序选取)
安徽大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臻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水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三十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大建筑有限公司、合肥市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兴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庐州双凤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
特别备注:在陶楼乡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中中标的企业,不具备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十二、备选企业注意事项:
1、若备选企业在预公告期间主动放弃,请出具书面材料,于12月2日17:30之前交至本中心综合部,一年内累计两次放弃的,将被视作中标一次,其排位循环至末位,一年内累计三次放弃的,不再享受小型项目随机抽取的权利。
2、备选企业未于12月2日17:30之前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放弃,且在规定抽取时间未到抽取现场的,不参与该项目的抽取,且视同中标一次,自动循环到末位;一年内累计出现两次的,不再享受小型项目随机抽取的权利。
3、备选企业参与抽取的人员须为公司的交易员、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无权参与。法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9.xls" target="_blank">全费用单价分析表(安装清单).xls****************0.xls" target="_blank">全费用单价分析表(装饰清单).xls****************6.rar" target="_blank">小型项目合同及中标单位须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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