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围村道大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外围村道大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
胡埭镇自然村外围村道大修项目胡埭镇自然村外围村道大修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胡埭镇自然村外围村道大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实施胡埭镇自然村外围村道大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锡滨发改许[2019]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胡埭镇自然村外围村道大修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滨湖区胡埭镇辖内 2.1.2建设规模:对马鞍村、富安村、胡埭村、夏渎村、龙延村、鸿翔村、茶林场等7个自然村外围61条村道进行路面修复及照明、交通指示牌的安装等,改造道路总长28.593公里,宽3.5-8米,改造总面积130318.5m2。 2.1.3合同估算价:4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7月01日,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金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养护维修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所写金额为准,以上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均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项目各参建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有任何不一致,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均为不合格,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中标通知书日期至本工程发布公告首日计算)。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5月22日9:00时至2019年05月27日16:00时 |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 |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03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市中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胡埭镇振胡路2号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803室 | ||||||
邮编: | 邮编: | 214000 | |||||||
联系人: | 钱大伟 | 联系人: | 贺工 | ||||||
电话: | ****-******** | 电话: | ****-********、150*****955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7@qq.com |
标签: 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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