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新庄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宿豫区新庄镇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附属设施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附属设施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JSXDT[2010]01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已经苏民财[2010]67号文、苏财社[2010]170号文、宿豫民发[2010]67号文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是省补及地方配套,该工程位于宿豫区新庄镇,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45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本工程评标方法: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竞标人资质要求
谈判竞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竞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取得宿迁市或宿豫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准入资格证》和《进场交易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可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
(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及B类安全员资格证书;
(五)其他条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规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七、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9日—2010年 10月25日,8:30—11:30, 14:00—17:30,公休日除外。并于报名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费用为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不退。(竞标人获取竞标文件后放弃竞标的,除不可抗力外,宿豫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在网上予以公告三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竞标)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准入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拟选派的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员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黄浦江路城东农贸市场三楼)
(5)报名联系人: 薛平 联系电话:****-********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 薛 平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国际花园门面房19号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联系人: 关会计
联系电话:158*****669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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