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X-02地块室外电梯租赁招标公告

IX-02地块室外电梯租赁招标公告


通州运河核心区IX-0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

室外电梯租赁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办人:谭小莉联系电话:136*****460

发出时间:二O一九年 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报价

第三部分 合同文本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1条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的招标人是合格机械供应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良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机械供应企业;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且在京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资质,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 看建制机械供应企业,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用于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 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机械的操作、维修、保养、顶升、拆除等施工。另行安排的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惩罚性罚款(该另行安排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 0.5 倍)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 1.2.3、1.2.4、1.2.5、1.2.6 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七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 30 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因投标人退场给招标人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连带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和索赔)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第2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通州运河核心区IX-0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土建工程

2.2工程地点:北京通州IX-02地块内,具体四至为东至北运河西滨路,南至西上园一路,西至IX-03地块,北至IX-01地块。

2.3建设单位:北京复地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2.4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结构类型: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

2.6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

2.7投标报价包含:

2.7.1室外电梯租赁单价包本工程使用每台施工电梯月租赁费、附壁件费、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器、移位、修理费(不限于各种大中小修理费)及日常维养费(应包括更换构件)、检查、检测、验收及备案费用;司机和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管理费、自身需缴纳的税费、劳保、保险、各种津贴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

2.7.2按不同型号的机械租赁元/月/台。

2.7.3司机加班费用元/人/小时。

2.7.4增加司机费用元/人/月。

2.8特别说明

2.8.1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性停工(国庆阅兵),按月租赁费扣除电梯司机工资后的50%进行补偿,不足一个月的按补偿单价÷30.5天×补偿天数计算。

2.8.2租赁期间,如遇气候变化,停电,停工、雾霾、大风等恶劣天气及中高考等原因的停工5天内(包括 5天)不扣租赁费,超过5天不足30天的,按报停不计取租赁费用;超过30天的,超过部分按月租赁费扣除电梯司机工资后的50%进行补偿,不足一个月的按补偿单价÷30.5天×补偿天数计算。

2.8.3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时间开始计算租用期。

2.8.4机械的顶升、附着出租人提供免费服务,附臂(含埋件)由出租人免费提供。

2.8.5回标表中所示标高为檐口高度,即上人屋面结构板标高,现场实际地坪标高为-0.3m到-0.65m,本工程所有室外电梯均需上屋面,所报费用为必须满足工程所需的全费用单价。

2.8.6严禁提供或使用机械年龄超过5年。机械配备包括:底架、标准节、楼层呼叫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翻板门、自升天梁、吊笼、卷扬机、电机、操作控制系统、上下限位控制系统、信号线等。

2.8.7本投标报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本工程使用每台施工电梯月租赁费、附壁件费、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器、移位、修理费(不限于各种大中小修理费)及日常维养费(应包括更换构件)、检查、检测、验收及备案费用;司机和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管理费、自身需缴纳的税费、劳保、保险、各种津贴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

2.8.8注: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各种当地税务局规定的地方性税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法及我公司财务相关要求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票据及自身应缴纳的税费,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2.8.9每台室外电梯需配备 2名司机(须确保司机真人真本,人、证、本要合一),司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若超过55周岁应按照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应的体检报告,且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2.9司机需随叫随到,保证电梯24小时运转,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2.10司机、维修工、驻场带班管理人员、安拆人员等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招标单位的要求,若投标单位中标进场后,招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上述人员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产权单位必须更换。在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能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经项目部安全部同意才可以更换。

2.11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招标方的月度检查工作,投标方检查人员应符合招标方要求。

2.12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招标方的检测工作,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方三个月做一次电梯防坠实验,检验实验费用已含在月租费中,不再单独记取。

第3条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3.1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3.2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第4条招标方式及投标费用

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4.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15000元和工本费5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支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以此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人;招标工本费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同时招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双方履约支付工程款。

4.3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享有对投标单位施工的工程,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等因素造成的处罚的权利。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投标单位退场,并由投标单位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单位中标进场前须向招标单位交纳签约合同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经项目工程部、安全部、商务部及项目经理确认后,如无违约情况发生,招标人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办理相关退还手续后,进行无息返还(扣除罚款后的金额)。

第5条招标要求:

5.1招标范围:

5.1.1依据施工图纸、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机械设备的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如下内容:本工程使用每台施工电梯月租赁费、附壁件费、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器、移位、修理费(不限于各种大中小修理费)及日常维养费(应包括更换构件)、检查、检测、验收及备案费用;司机和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管理费、自身需缴纳的税费、劳保、保险、各种津贴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请各投标单位仔细审核该范围并合理报价)

5.1.2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5.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满足业主合同要求,确保北京市结构长城杯,杜绝政府不良行为通报或处罚。

5.3安全文明施工、企业 CI 形象目标:达到CI 金奖标准,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施工场地内按照企业CI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第三方及公司季度考核安全文明检查)。

5.4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5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12 月31 日;

绝对工期为245天(含法定节假日)。

5.5机械设备供应:招标人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其余因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及拆除等所产生的使用机械、人工、所有材料(含电缆护圈材料)等由投标人提供并已综合在租赁费用中。

5.6材料供应:

5.6.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其余辅材及招标范围约定的材料由投标人提供。

1.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门禁卡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在安全部领取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按成本价加采保费购买,具体收费标准为:安安全帽(蓝色、黄色)25元/个,安全带30元/条,安全马甲20元/件。门禁卡押金20元,门禁卡退卡时扣除10元工本费无息返还。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及门禁卡没在安全部领取的,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其他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如果乙方不按要求配备,甲方有权代为配备,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5.7临电:电箱由招标人提供,电缆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中标进场后,自行负责看护电缆,如有丢失,由投标人承担。

5.8生活区设置及管理:提供生活区宿舍(仅提供床架,生活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不提供交通工具,生活区距施工场地约4.5km左右)、食堂(乙方自行负责伙食费)。

第6条投标报价

6.1本次招标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

6.2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以下价格:

6.2.1本投标报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

6.2.2室外电梯租赁投标报价中包括施工电梯月租赁费、附壁件费、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器、移位、修理费(不限于各种大中小修理费)及日常维养费(应包括更换构件)、检查、验收、检测及备案费用;司机和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管理费、自身需缴纳的税费、劳保、保险、各种津贴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

6.3投标单位应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投标人基于本招标工程的成本水平和风险系数等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投标价格鼓励投标人在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组成投标价格时,在保证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基础上,做切合自身实力的竞争性考虑。

6.4标报价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费用。

6.5施工升降机在进场前必须在乙方场地内重新刷一遍油漆,此费用包含在乙方报价中,结算时不予单独记取。

第7条租赁费的计算与支付

7.1有关定义

7.1.1“月租赁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津贴、维修费、油料费,设备及人员保险等所有费用(投标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配备随机维修操作,保证安全生产,满足24 小时施工生产需要)。

7.1.2“进出场及安拆费”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投标方负责进出场运输、在施工现场的装卸车,负责机械的安拆、顶升、附墙,包含提供安拆所需的起重设备(为完成本工程使用之室外电梯所发生的所有起重机械费用均已综合在报价中))。所有铁件要求进场前必须刷漆。

7.1.3“租赁期限”包含:租赁期满,承租方继续使用机械,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续租期内,费用标准执行合同约定。

7.2租期及租赁费的计算

7.2.1施工电梯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开始启用之日开始计算租期,停止使用之日租期结束,起租及停租时间均需甲乙双方的项目经理、施工电梯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7.2.2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性停工(国庆阅兵),按月租赁费扣除电梯司机工资后的50%进行补偿,不足一个月的按补偿单价÷30.5天×补偿天数计算。

7.2.3租赁期间,如遇气候变化,停电,停工、雾霾、大风等恶劣天气及中高考等原因的停工5天内(包括 5天)不扣租赁费,超过5天不足30天的,按报停不计取租赁费用;超过30天的,超过部分按月租赁费扣除电梯司机工资后的50%进行补偿,不足一个月的按补偿单价÷30.5天×补偿天数计算。

7.2.4增加的司机及司机加班费按实际考勤计取,不足一个月的按单价÷30.5天×实际考勤天数。

7.2.5冬季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春节1个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工长开具的报停单及启用单进行计算租赁费,报停期间不计算租赁费。

7.2.6月租赁费中包含租金以及施工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维修、保养、配件、随车运行电缆(自带)等费用及《北京市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台班费单价中应包括的各种费用。租用期间按月计算租赁费,不足一月的按月租费÷30.5×使用天数×台数计算租赁费。

7.2.7租赁期限:施工电梯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开始启用之日开始计算租期,停止使用之日租期结束,起租及停租时间均需甲乙双方的项目经理、施工电梯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7.2.8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出具开工单日期、停工单日期,计算租用期。开工单及停工单以工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7.2.9延长租期:暂定租期届满,甲方需继续租用时,应在租期届满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租赁设备要求,乙方必须同意并延长租赁时间,月租金不变。

7.3月度结算:

7.3.1本工程按月度办理结算,乙方每月18日将上月18日至本月17日的月租费按甲方规定格式整理报送甲方商务部门审核。无特殊情况,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月度结算报告后3天内审核完毕。

7.3.2乙方不配合甲方月度结算与最终结算,甲方有权建议甲方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其他项目招标时不予乙方单位入围。

7.3.3若乙方在工程收尾阶段不配合甲方施工,经甲方通知后还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甲方与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的价格可不经乙方单位同意,且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的结算总额从乙方结算总额中扣除。

7.4结算:结算价(含税)=租赁费合计+进出场及安拆费-罚款-扣款

7.5乙方须在电梯报停后当日上报结算书,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7日内审核完毕,结算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7.6付款

7.6.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1.2进度款支付:按月度支付租赁费,按照双方确认的月结金额的60%支付进度款。待电梯拆除办理停租手续并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剩剩余尾款在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办理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无息支付。

7.6.2支付方式:为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发票与银行账户相一致。承兑汇票期限为12个月。

7.6.3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各种当地税务局规定的地方性税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法及我公司财务相关要求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票据及自身应缴纳的税费,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8条操作、维护与修理

8.1双方约定机械由投标方负责操作与维护(维护与修理的费用已含在机械月租费中,不再单独记取)。本合同约定的操作维护方应当按照机械运营、操作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指挥、维护等人员,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8.2投标方应该依据招标方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养护维修时间,双方约定每月12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尽可能安排在招标方施工间歇时间进行设备养护维修;如养护维修时间避不开正常施工时间,维修前事前征得招标方同意方可进行养护维修。设备须在2小时内调整、养护维修完毕,更换部件等须在2小时内完成。

8.3室外电梯一天内不得连续停车(不论任何原因,但甲方需要除外)累计超过4小时,且每月累计停车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每发生一次扣减当月3天的租赁费用。具体时间以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为准。

第9条招标文件的内容

9.1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售的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及所有本招标工程修改书和任何标前会议纪要。

9.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3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第10条招标文件的发放

10.1发放时间:2019年 4月 日 时(具体以云筑网信息为准)

10.2发放方式:本次投标采用线上网络方式(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线上网络招标);招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进行发放,被邀请分包商登入云筑网,接收本次招标邀请,通过云筑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第11条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现场考察

11.1.1经招标单位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考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由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1.1.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现有施工现场条件对自己施工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如中标签订分包合同后不再发生与现场条件有关的任何费用。

1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单位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经济标;B.技术标;C.资信标。

第12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1投标单位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

12.1.2登录进入网站后,签收招标文件。

12.1.3载招标文件。

12.1.4将下载下来的招标文件里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A.经济标;)填好打印签字盖章后进行扫描。

12.1.5在云筑网上报价,直接在云筑网上的报价表格中填写报价。

12.1.6网上报价填完后,然后在附件处上传下列资料:

a.一份投标文件的电子版(A.经济标;);

b.一份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扫描件(A.经济标;);

c.投标单位认为需要上传的其他相关资料。

12.1.7然后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12.2投标截止时间

12.2.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网站和时间之前或因招标文件修改所延长的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12.2.2电子版招标文件中未注明具体投标截止时间的,应以云筑网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2.2.3投标单位未在本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将视为放弃投标机会或废标。

12.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3.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

12.3.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期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第13条开标

13.1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 2019年5月 日 时在 云筑网 开标(网址:http://cscec.jc.yzw.cn)。具体开标时间以云筑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13.2开标在网上进行,不需要投标单位委派投标人代表来现场参加开标。

第14条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4.1评标

14.1.1招标单位将组成由技术和经济人员构成的评标小组,代表招标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评标原则进行评标。

14.1.2招标单位将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14.1.3评标时将不考虑超出、偏离招标文件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等因素。

14.1.4评标时将不考虑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条款。

14.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14.3条规定,凡属招标人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则不在此列。

14.3本工程评标的主要原则:

14.3.1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报价的竞争力。

14.3.2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符合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14.3.3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及近两年的业绩。

14.4评标办法采取综合因素评标法,评标小组成员将按上面所述原则,通过综合因素评定、实地调查、询标等方法进行评标,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第15条合同授予

15.1合同授予标准: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 13.3 条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原则的投标单位。

15.2中标

15.2.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告之其投标文件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给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按合同实施、完成的支付总额(以下在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

15.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5.2.3招标单位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评标结果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5.2.4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5.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5.3.1在中标的投标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招标单位将按以下方式安排分包合同的签署: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此书面邀请函中指明。

15.3.2分包合同经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第16条技术要求

1、室外电梯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产品型号

技术参数

SC200/200W

备注

1

额定载重量

2000kg/笼


2

额定安装载重量

2000kg/笼


3

吊笼重量

950kg/笼


4

外笼重量

1350kg


5

标准节重量

φ76×4.5(150kg)


6

速度

0-45m/min


7

电机功率

3×11kw/笼


8

变频器功率


9

吊笼尺寸

(长×宽×高)

3.0×1.3(1.5)×2.5m


10

导轨架最大高度

250m


11

标准节规格

(长×宽×高)

650×650×1508mm


12

附着距离

≤9米


13

防坠安全器

SAJ40-1.2


14

超载保护装置

具有


15

供电电压/频率

380V、50Hz


2、现场使用施工电梯为2台。

3、A楼为一类超高层办公楼(底层餐饮),地上31层,地下三层,建筑高度142.8m,

B楼为一类高层办公楼(底层餐饮),地上22层,地下三层,建筑高度104.7m。

4、室外电梯需要配备驾驶员脸部识别系统。

5、室外电梯需要配备连锁开关系统。

6、室外电梯需要配备超重限制器。

7、室外电梯需要配备防坠安全器(1年1检)。

8、室外电梯需要三个月做一次防坠试验。

9、室外电梯需要配备限位装置。

10、室外电梯上部越程距离不应小于3m。

11、室外电梯附墙架的水平倾角不得大于±8°。

12、建筑概况

13、需要配合编制施工方案,包括附臂、室外电梯基础及室外电梯稳定性计算等。

层高(m)

A楼

-3层

4.72m

B楼

-3层

4.72m

-2层

3.73m

-2层

3.88m

-1层

6.9m

-1层

6.45m

首层

4.5m

首层

4.5m

二层

4.43m

二层

4.43m

三~三十层

4.2m

三~二十一层

4.2m

三十一层

4.32m

二十二层

4.32m

机房层

6.6m

机房层

6m


第二部分

投标报 价


通州运河核心区IX-0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

室外电梯租赁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通州运河核心区IX-0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经办人:联系电话:

时间:年 月 日

目录

1、《回标表》

2、《承诺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回标表格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台)

使用时间

单位

不含税
综合单价
(元/台/月)

不含税
综合合价
(元)

含税
综合单价
(元/台/月)

含税
综合合价
(元)

增值税税额
税率%

备注

1

室外电梯
(A楼)

SC200/200W
中速电梯

1

8







2

室外电梯
(B楼)

SC200/200W
中速电梯

1

8







3

增加司机费


2

8






按实际考勤计算

4

司机加班费


2

300

小时






按实际考勤计算

5

合计











报价说明:

1、所有电梯均可上升至屋面。

2、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应的规定,具备北京市统一的备案编号。

3、每台施工电梯安装呼叫器,每层设置呼梯 按钮,由厂家自行考虑,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施工电梯的新旧程度:要求使用年限5 年以内;施工电梯为双笼,施工电梯为2名司机。

5、需配备断绳保护安全装置、停靠安全装置、缓冲装置、上下高度及极限限制点,防拉绳装置等安全装置。

6、室外电梯租赁的合同总价及综合单价包含:本工程使用每台施工电梯月租赁费、附壁件费、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器、移位、修理费(不限于各种大中小修理费)及日常维养费(应包括更换构件)、检查、验收、检测及备案费用;司机和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管理费、自身需缴纳的税费、劳保、保险、各种津贴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

7、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各种当地税务局规定的地方性税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法及我公司财务相关要求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票据及自身应缴纳的税费,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8、室外电梯进场前发包方对承包人的电梯进行实地考察,由发包人指定室外电梯,所指定的室外电梯进场前需重新刷漆。

投标单位名称:(盖 章)

法人或获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北京结构长城杯”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1)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56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1)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向招标方交纳合同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或委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第三部分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通州运河核心区IX-0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土建工程

室外电梯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二零一九年制


室外电梯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2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通州运河核心区IX-0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土建工程

2.2工程地点:北京通州IX-02地块内,具体四至为东至北运河西滨路,南至西上园一路,西至IX-03地块,北至IX-01地块。

2.3建筑面积(暂估):110782.77m2

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满足业主合同要求,确保北京市结构长城杯,杜绝政府不良行为通报或处罚。工程质量奖项要求:无。

2.5安全要求:省样板工地,杜绝A级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B级一般及以下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重伤事故率≤0.03%;轻伤事故率≤0.3%。

2.6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达到CI 金奖标准,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施工场地内按照企业CI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第三方及公司季度考核安全文明检查)。

2.7其它目标:达到我公司局观摩标准,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2.8生产、生活区设置: 提供生活区宿舍(仅提供床架,生活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不提供交通工具,生活区距施工场地约4.5km左右)、食堂(乙方自行负责伙食费)。

2.9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1日(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绝对工期为245天(含法定节假日)(以现场实际使用最终时间为准)。

2.10交付期限及截止时间:自甲方签收室外电梯安装调试验收(需出具相关部门的正规验收报告)合格使用之日起,至甲方指定的退场时间止,起租及停租时间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室外电梯机长签字)为准。

2.1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门禁卡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在安全部领取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按成本价加采保费购买,具体收费标准为:安安全帽(蓝色、黄色)25元/个,安全带30元/条,安全马甲20元/件。门禁卡押金20元,门禁卡退卡时扣除10元工本费无息返还。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及门禁卡没在安全部领取的,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其他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如果乙方不按要求配备,甲方有权代为配备,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2.12临电:电箱由招标人提供,电缆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中标进场后,自行负责看护电缆,如有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3条租赁机械设备、数量及金额

3.1含税合同额(暂估):元(大写: )

其中:不含增增值税合同额:元(大写: )

增值税款:元(大写: )

适用增值税税率%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3.2机械租赁设备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台)

暂定使用时间

单位

不含税
综合单价
(元/台/月)

不含税
综合合价
(元)

含税
综合单价
(元/台/月)

含税
综合合价
(元)

增值税税额
税率13 %

备注

1

室外电梯
(A楼)

SC200/200W
中速电梯

1

8







2

室外电梯
(B楼)

SC200/200W
中速电梯

1

8







3

增加司机费


2

8






按实际考勤计算

4

司机加班费


2

300

小时






按实际考勤计算

5

合计











注:1、所有电梯均可上升至屋面。
2、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应的规定,具备北京市统一的备案编号。
2、每台施工电梯安装呼叫器,每层设置呼梯 按钮,由厂家自行考虑,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施工电梯的新旧程度:新电梯;施工电梯为双笼,施工电梯固定为2名司机,增加的司机及司机加班费按每月的实际考勤计算。
4、需配备断绳保护安全装置、停靠安全装置、缓冲装置、上下高度及极限限制点,防拉绳装置等安全装置。

3.3合同总价及综合单价包含:本工程使用每台施工电梯月租赁费、附壁件费、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器、移位、修理费(不限于各种大中小修理费)及日常维养费(应包括更换构件)、检查、检测、验收及备案费用;司机和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管理费、自身需缴纳的税费、劳保、保险、各种津贴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

3.4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各种当地税务局规定的地方性税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法及我公司财务相关要求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票据及自身应缴纳的税费,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4条租赁限期

4.1租赁期限:施工电梯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开始启用之日开始计算租期,停止使用之日租期结束,起租及停租时间均需甲乙双方的项目经理、施工电梯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2以上租期均为暂定,具体以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乙方不得因具体租赁时间不同而向甲方提出正常租赁费以外的索赔。

4.3延长租期:暂定租期届满,甲方需继续租用时,应在租期届满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租赁设备要求,乙方必须同意并延长租赁时间,月租金不变。

第5条费用计算及支付

5.1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性停工(国庆阅兵),按月租赁费扣除电梯司机工资后的50%进行补偿,不足一个月的按补偿单价÷30.5天×补偿天数计算。

5.2租赁期间,如遇气候变化,停电,停工、雾霾、大风等恶劣天气及中高考等原因的停工5天内(包括 5天)不扣租赁费,超过5天不足30天的,按报停不计取租赁费用;超过30天的,超过部分按月租赁费扣除电梯司机工资后的50%进行补偿,不足一个月的按补偿单价÷30.5天×补偿天数计算。

5.3每台电梯提供2名司机,上班实际为6:00-18:00,具体时间根据现场工人上下班情况。在抢工期间,若要增加司机,则按4000元/人/月计算。增加司机及司机加班时间按照现场甲方人员签字的考勤表,不足一个月的按单价÷30.5天×实际考勤天数。

5.4冬季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春节1个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工长开具的报停单及启用单进行计算租赁费,报停期间不计算租赁费。

5.5月租赁费:月租赁费中包含租金以及施工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维修、保养、配件、随车运行电缆(自带)等费用及《北京市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台班费单价中应包括的各种费用。租用期间按月计算租赁费,不足一月的按月租费÷30.5×使用天数×台数计算租赁费。

5.6本工程无预付款。

5.7本工程按月度办理结算,乙方每月18日将上月18日至本月17日的月租费按甲方规定格式整理报送甲方商务部门审核。无特殊情况,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月度结算报告后3天内审核完毕。

5.8乙方须在电梯报停后当日上报结算书,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7日内审核完毕,结算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9工程款支付:按月度支付租赁费,按照双方确认的月结金额的60%支付进度款。待电梯拆除办理停租手续并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剩余尾款在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办理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无息支付。

5.10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发票与银行账户相一致。承兑汇票期限为1年。

5.11延长租期:暂定租期届满,甲方需继续租用时,应在租期届满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租赁设备要求,乙方必须同意并延长租赁时间,月租金不变。

第6条甲方权利与责任

6.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赵世琳(186*****671)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宜。

6.2负责机械设备进出场道路的畅通,路基压实、设备基础夯实,地耐力符合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要求。

6.3提供现场施工平面图(平面图上需标明所建的建筑物与周边建筑的距离,所建的建筑物与机械的具体位置)。

6.4提供满足机械设备所需的动力接驳口。

6.5乙方提供给甲方施工电梯设备基础的参考方案,甲方只提供完成基础施工所需的钢筋混凝土,其余材料包括埋件、地锚等全部由乙方自己提供,费用含在合同价中。

6.6在租用期内,严格按照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不得擅自拆改机械设备的任何部件部位,严禁违章指挥。

6.7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机械设备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支搭防护设施、竖立明显的安全提醒标志。

6.8有权对乙方进入现场的维修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不服从管理教育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9有义务监督乙方按约定对施工电梯进行例行检查保养,确保安全生产作业。

6.10结合工程情况适时对操作人员、信号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特殊工序作业及的安全交底。

6.11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住宿条件(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6.12负责对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机械租赁合同,另外组织其他机械租赁公司接替,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力。

6.1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

6.14甲方现场发现乙方有服务质量差、违章作业或有损甲方声誉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因更换司机而影响甲方现场的正常施工。

第7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7.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7.2遵守甲方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施工生产的安排,按照乙方机械设备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安全资料,积极主动征询承租方的意见,提供优质的服务。

7.3保证项目管理成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若有人员变动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项目部,并在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重罚。

7.4负责为甲方提供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及安全性能参数,提供的施工电梯及配套设备应当符合现行施工电梯国家标准的要求,且必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拆立资质、拆立方案、特种生产许可证、检测合格的有效合格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安全许可证、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等资质。

7.5应当保证施工电梯外观整洁,无缺陷,无变形,无掉漆,操作规程清晰,必要的应为其喷漆,费用自负。

7.6服从承租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遵守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承租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处罚。但有权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

7.7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电梯基础图纸,有义务对甲方施工的机械基础进行技术指导。

7.8乙方必须为其运进施工现场的所有设备及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7.9乙方提供施工机械司机,且应保证每台施工电梯24小时正常运转。

7.10乙方施工电梯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停机,并及时通知甲方共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运转,满足甲方使用。

7.11施工电梯司机要遵守甲方作业时间,工作时要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7.12施工电梯司机应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或消极怠工。

7.13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程业主及监理发生任何工作关系,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将视为违约,并按乙方违约给予处罚。

7.14因施工施工电梯存在产品缺陷或者施工电梯司机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全部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

7.15操作司机必须“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维修、会保养、会使用、会判断处理一般故障。

7.16预埋件、垫片、加强螺栓及螺母等所有的相关配件的制作、截断、提供(包括乙方自己制作、自己截断)等要按照相关规范、说明书和方案的要求进行制作、截断、提供。

7.17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机械设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及时签发交付使用通知书。

7.18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租赁机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双方约定每月12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乙方应该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养护维修时间,尽可能安排在甲方施工间歇时间进行设备养护维修;如养护维修时间避不开正常施工时间,维修前事前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养护维修。设备须在2小时内调整、养护维修完毕,更换部件等须在2小时内完成。

7.19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及安全性,在甲方租赁期间,若出现任何运行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费用增加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7.20室外电梯一天内不得连续停车(不论任何原因,但甲方需要除外)累计超过4小时,且每月累计停车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每发生一次扣减当月3天的租赁费用。具体时间以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为准。

7.21司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24小时随呼随到。

7.22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每天24小时(除保养外)正常运转,每台电梯配备2名司机(须确保司机真人真本,人、证、本要合一),司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若超过55周岁应按照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应的体检报告,且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7.23楼层呼叫系统的保管及维修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发现楼层呼叫系统的损坏是其他分包劳务作业人员造成的,则由其他分包劳务作业人员赔偿。

7.24电梯只能由电梯司机开,不能由其他人开电梯。如果发现电梯司机不在岗,而由其他人员开电梯,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罚1000元。若电梯司机未按照劳务作息时间上下班,每次罚款500元。

7.25电梯司机作息时间要与施工现场同步,电梯司机上下班时间要与现场工人上下班一致,包括夜间加班。

7.26电梯防护门由电梯司机负责开关。电梯司机离开电梯及下班后必须锁好电梯门,如果电梯司机下班后不锁门,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罚500元。

7.27乙方须每日对梯笼进行清扫,保证梯笼整洁卫生。

7.28施工升降机的防坠落安全器按规定进行检查检验,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7.29施工升降机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先在乙方设备场地重新刷漆。

第8条其他条款

8.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或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租赁及管理费用,直到乙方整改合格。

8.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各项合同款项。

8.3由于乙方设备原因、安拆原因等所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4由于甲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所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5乙方有责任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机械验收手续,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机械设备未经验收,乙方未签发交付使用通知书前,机械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8.6乙方每月维护保养尽量占用机械的闲置时间。乙方维护保养前5天,需书面报甲方批准,方可停机维护保养。乙方每月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的甲方有权从当月租赁费中扣除

8.7甲方如根据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需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十日前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确定签订延期合同。

8.8双方就现场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所签订的各项协议书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9乙方对其出租机械的现场管理必须满足施工所在地的标准。

8.10甲方对乙方的罚款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8.1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款项2个月内,乙方无权停止机械作业,同时甲方将尽力解决资金问题。

8.12机械设备未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机械设备不能投入使用。验收合格的机械设备由甲方签发《开工使用通知单》后投入正常使用。

8.13自本合同签订完成的30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各/元)。

8.14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9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北京市丰台区 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结清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且全部履约后,并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第11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1.1协议条款。

11.2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12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第13条合同附件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党风廉政建设协议》

附件3:《安全施工、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协议》

附件4:《劳务实名制管理协议》

附件5:《分包月度结算补充协议》

附件6:《分包月结形象进度签认单》

附件7:《分包月度结算表》

附件8:《分包月度资金付款会签单》

附件9:《分包完工签认单》

附件10:《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结算会签单》

附件11:《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结算审批单》

附件12:《室外电梯技术要求》

附件13:《安全费用投入明细表》

附件14:《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15:《宿舍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发包方(公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子邮箱:

开户行: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1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参贵司通州运河核心区IX-0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土建总承包 工程的室外电梯租赁工作,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司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相关规定进行本工程施工。

2、包含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费单价中均包括室外电梯月租费、附壁件费、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器、移位、修理费(不限于各种大中小修理费)及日常维养费(应包括更换构件)、检查、验收及备案费用;司机和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管理费、自身需缴纳的税费、劳保、各种津贴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税金等及《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中规定的台班费单价应包括的各种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及调整任何费用。

3、我司承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的工人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以此累加。

4、我司承诺在本工程结算时,不会以任何理由进行综合单价调整,且不发生任何扯皮现象,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0元,以此累加。

5、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诺方盖章: 法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1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2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3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4条违约责任

4.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嬚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5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6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7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全施工、消防、治安、交通安全

1.甲方安全职责:

1.1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项目入场人员安全教育。

1.2负责对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和罚款规定。

1.3负责对乙方日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工作,落实甲方的各级安全管理规定。

1.4负责审查、核实乙方单位资格、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人员相符情况,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1.5对乙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人员有权进行教育和处罚。

2.乙方安全职责:

2.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安排人员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2000元的罚款。

2.2乙方经甲方同意进场后,乙方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3乙方进场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单位,要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进场100人以上250人以下的单位要设置两名专职安全员;并成立由作业队和管理生产经理或队长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4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按照本合同7.11条款执行。

2.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来京做工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89)31号文件精神,做到手续齐全,底数要清,不得使用零散无组织的人员,不得私自冒名顶替。乙方要经常对新进场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令、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6乙方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分部分项做好交底(工 长、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同时签字),班组必须进行班前讲话交底,并做好安全施工日志记录,每周报甲方。

2.7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北京市及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

2.8进场的单位或队伍必须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委托书,外地单位要有进京施工许可证,在京情况登记。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四证齐全(就业证、暂住证、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6份报甲方。

2.9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即三级教育记录卡),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按北京市外管人员管理办法接受相应公司、项目、班组教育,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及格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2.10进入施工现场(门口站岗的大门处以内均属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安全帽应属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

2.11乙方进场进入工作面施工前必须与甲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后方可进入,否则一律不得自行进入施工。进入工作面施工期间的现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及所有安全事项都由乙方自行管理、维护、协调,并对进入此工作面的其它单位或队伍进行协调管理。

2.12乙方所有二线工人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电焊、气焊、起重、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均需持证上岗,甲方协助办理有关证件,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培训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械工等其它一切特种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否则后果自负。

2.13各队或单位施工现场、库房、生活区的配电系统严格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装和施工,各队或单位电工必须每天持有效上岗证、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合格的维修用具,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现场用电安全。

2.14施工现场的库房、办公及其它固定照明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压。

2.15各单位在暗处作业面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当天照明或明亮度不够时,任何人不得在其附近作业、停留,以免发生危险。

2.16各单位机械设备、电动工具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带病作业。电锯、电刨、电箱、电焊机、沙浆搅拌机、必须有专人负责看管使用,木工房、油漆库房、库房必须有专人负责看管。

2.17处垂直高度1.5米以上(含1.5米)的作业即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系在牢固可靠的地方,安全带本身亦合格。当在外门、窗、洞口边、室内予留洞口边、电梯井口等其他洞井、临边作业时,应有宽敞安全的工作面,当无法固定安全带时,应搭设临时固定架子以系安全带用。

2.18发现予留洞井,电梯井口及有可能产生坠落的地方无防护时,任何单位的管理人员不得安排任何人在其附近作业、停留,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待有关责任方将防护整改好后才准许施工。

2.19高处作业、用电作业、电气焊作业、吊装管道、设备运输等所有可能对自己或他人产生伤害的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且有专人看护,看护人除负责自己作业人员安全外,同时看护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不得靠近此区域,以免发生危险。

2.20各种竖向管道、予留洞及其他井洞、外脚手架、室内超过2米的脚手架均不得安排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以免坠物伤人。

2.21现场如必须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立安全可靠的平面防护兜网,切实能遮挡防止坠物下落,才准许施工。

2.22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各种防护未经有关部门的许可不得随意拆改。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水平网、立网、护身栏杆、脚手板、室内脚手架等按方案搭设后任何人不得随意进行改动。如私自改动造成事故后果自负。(装修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200KG/M2)。

2.23现场内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限制用量进场,不得在现场存放,当有少量剩余物品当天用不完时可临时放进临时专用库房,专人看护且远离烟火。

2.24乙炔瓶、氧气瓶开关灵敏,乙炔瓶有回火装置,用后放在妥善处分开存放不的在现场库房内存放并由专人看管。存放、使用时安全距离按国家安全部门规定执行。现场进行电气焊气割等所有用火作业必须开用火证,严格按消防安全规定、用火证上的要求进行用火,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申请一次用火开一次用火证,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

2.25各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有施工方案,分项分部安全技术交底,有安全措施,对无交底、无措施的施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各单位安全员每星期必须将资料准备好,以备项目安全部门检查:

2.25.1工长单、分项分部安全技术交底

2.25.2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2.25.3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2.25.4领导安全日志

2.25.5期安全检查记录、整改与反馈记录。

2.26各单位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酒后作业,不得打架、骂人、酗酒闹事、聚众闹事、盗窃,晚上不准单独外出,施工现场、库房、宿舍不准吸烟随地大小便,违章用火用电。

2.27室外电梯原则上只运各种货物,严格按照《电梯安全操作规程》运送货物。货物或人员到达相应楼层,电梯平台防护门关好后,电梯方准予上下。在平台上等电梯的人员,必须关好防护门,距防护门1米以外等电梯,上下电梯随时关好防护门。发现防护门损坏的,电梯不得在该层停,并及时上报项目有关人员。

2.28本工程按现场指示牌通道、楼梯通行并设置照明,其他楼梯、通道不准通行。照明损坏后及时更换或上报,不得擅自乱跑。

2.29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的规定施工,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2.30乙方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的消防保卫方案措施,并上报甲方,严防被盗、破坏、火灾事故的发生。甲方有监督、配合乙方执行以上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无措施或灭火方案的单位现场如出现被盗、成品破坏、火灾事故的单位自行负责全部损失。

3.治安防范、消防安全

3.1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治保小组,有专人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开展活动,提高自防、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3.2严禁使用刑满释放犯、解除劳教执行管制、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违法犯罪等人员。

3.3杜绝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全年全员刑事的发案率不得超过0.67%,违法率不得超过0.23%。

3.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加强集体宿舍的管理,住宿人员必须经行政部门同意定房间、定床位居住,不得私自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男女混居,如有亲属来京探亲常留宿时,必须经保为部门同意,验证登记后方可留宿。

3.5乙方人员做好现金、物品的保管。个人存放现金限额200元以下,超出部分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乙方财会人员存放现金限额500元以下,用保险柜存放,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人,制定保管措施。

3.6乙方要教育工人,晚间严禁单人外出,外出人员必须携带证件,晚间10点以前必须归队,节假日期间,严禁外出游玩,特殊情况除外。

3.7乙方治安保卫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措施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3.8乙方在施工生产、日常活动,住宿照明,支搭食堂工作,要报消防或保卫部门批准,同时要认真执行国家、市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3.9乙方新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必须办理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员配齐灭火器材,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等凭证和用火证进行操作,如因违章操作引起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人承担全部负责和经济损失,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人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3.10凡乙方人员居住的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严禁使用60瓦以上大灯泡,严禁私拉电线和安装电器设备,严禁卧床吸烟,冬季取暖由甲方负责批准火炉搭设,乙方负责管理和维修,凡私自搭设火炉或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

3.11乙方要教育工人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加以爱护,不经消防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动用消防器材,挪移消防设施,禁止乱动消防水源。

4.交通安全

4.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政府90年17号令,由乙方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实施,乙方应教育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教育面达100%。

4.2乙方在京人员因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而被处罚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违章处罚

5.1偷窃、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数量较小的,除按价赔偿外,另罚款500~1000元。

5.2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除赔偿医疗等费用外,另罚款200~500元。

5.3结伙斗殴寻畔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处罚款500~1000元。

5.4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剧毒爆炸品的罚款100~500元。

5.5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及复制出售传播淫秽书画、音像制品及其他淫秽物品的罚款500~1000。

5.6对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私自冒名顶替、私留宿外人员,每查出一位罚款100~500元。

5.7违反施工现场防火规定,吸烟或违章用火用电的处罚200~5000元。

5.8由于管理不当,教育不够,每出现拘留、捕、判刑、劳教的,视情节处罚500~1000元或处罚乙方单位300~5000元。

5.9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挪移消防设施,乱放消防水源的罚款500~1000元。

5.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佩戴,不系帽带视为违章,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系帽带罚款20元,现场出入证必须佩带,否则按违章处理,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5.11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作业、赤膊、穿短裤违者管理人员罚款50,工人罚款20元。

5.12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灯,一切施工、生活用电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由甲方批准后才准予架设,违者罚款100—5000元。

5.13严禁酒后从事各项施工操作,违者管理人员罚款200元,操作工人罚款100元。

5.14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信号工等其他一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违者罚款100—500元。

5.15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扔和坠落物体,严禁从各种井洞抛扔一切物体,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抛扔者罚款100—500元。

5.16凡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元,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同等罚款,罚款200元。

5.17严禁使用未经安全培训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任何作业,违反劳动用工法规的处以重罚,并对使用单位处以每人次罚款200元。

5.18机械检修、维护保养,电工操作,必须拉闸停电后,方可进行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5.19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保护用品、防护用具、现场标志、指示牌,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它用,违者罚款100—500元。

5.2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管理人员罚款200元,操作工人罚款100-----500元。

5.2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用火证,没有监护人,预防措施,凡不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随便动用电气焊及其他用火者手续不全,未按规定使用防护、保护用品的罚款100—500元。

5.22对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每项罚款100—500元,整改敷衍了事的每项罚款100元。

5.23施工现场、生活宿舍、库房,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500元。

5.24现场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具等,未经许可严禁私拿挪用,违者罚款100—100元。

5.25施工现场严禁非施工需要使用电炉、电热器具违者罚款200—1000元。

5.2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未戴胸牌者,管理人员罚款10元,操作工人5元。

5.27施工部位必须保持工完场清,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完后每次未及时清理,给予该队和单位罚款100—1000元。

5.28现场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及时清理并放到指定位置,对乱扔垃圾人为制造垃圾者罚款100—500元。

5.29严禁施工现场乱写乱画违者罚款100—500元。

5.30严禁施工现场大小便,违者大便罚款100—500元,小便罚款100元。

5.31施工现场材料必须成方、成垛码齐,并不准超高及危险堆放,随用随码违反者给予50~100元罚款。

5.32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材料者给予100~500元罚款,造成停工后果者给予开除处理。

5.33各队各单位每周无安全教育,无分项分部安全技术交底,对其罚款500元,无班组安全施工日志罚款100元,每次检查资料缺项每项罚款100元。

5.34现场严禁乱到剩饭、剩菜必须统一倒入剩饭桶内,违者罚款100—500元。

5.35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材料需经材料主管部门或工地负责人,申请批准后在指定地点范围、指定时间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0~2000元,如造成延误工期的后果自负。

5.36各工序分包的成品和半成品的包装物及时清理回收,要保护好不属于自己工序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违者罚款1000~2000元。

5.37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各分包队伍不得隐瞒、包庇。施工之前对总包所提出的各种机械设备、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及工程中的“三宝”、“四口”、“五临边”、进行检查,在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方可施工,违者罚款100~5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

5.38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要报甲方批准后才准予搭设,使用的材料要符合防火要求,不的使用易燃材料,同时不准私自拉设电线和使用电热器具、室内用火等。否则甲方将对乙方处以 200---1000元罚款。

5.39施工中使用的化学物品,应限额进场禁止批量进场,只保证现场当天使用量为标准不得在现场存放。否则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6.奖励:

6.0.1在日常施工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

6.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突出成绩者。

6.2在安全生产中坚持原则、敢说、敢管、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6.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的有功人员。

6.4在抢救工伤事故的有功人员。

6.5坚持安全生产,并带动大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成绩突出者。

6.6全年无安全事故的,按八项标准评比突出的队或单位。

6.7以上奖励由项目经理部视情节成绩而定。

本责任书从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及违章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有效期至工程校验完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劳务实名制管理协议

劳务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为推行劳务精细化管理,能够使劳务人员的人、证、册、合同、证书相符统一;能够使项目更好地对劳务分包做到人数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分包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同时,为项目施工生产服务,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劳务纠纷,规避用工风险,避免经济损失。项目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和中建二局《劳务管理手册》、公司《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以及《直营业部劳务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此条例。

1、施工队进场后三天内将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局信用等级评价证书送到项目部,逾期不送的将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

2、施工队进场后七天天内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劳动力管理员、项目经理的上岗证书复印件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花名册、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班组承包协议、劳务公司进退场承诺书、50岁以上(含50岁)工人体检合格证,逾期不送的将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注:体检报告有问题的必须退场,违者将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

3、我国法定劳动年龄的限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有关规定,我国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是: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16周岁至50周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必须年满20周岁以上,特殊工种最高年龄上限不能超过55周岁。(注:特殊工种所有人必须体检)违者将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

4、施工队进场后三天内将劳务费专用账户、工资专用账户、社会保险登记、工伤保险、工资保证金账户的复印件,逾期不送的将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

5、每月25日前交工资表、考勤表、劳务分包队伍劳动力动态月报表(工资表、考勤表要有施工队长、班组长和工人本人签字)并将工资表、考勤表、工资表(以上资料要有工人本人、班组长、施工队长、劳动力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劳务公司公章)张榜公示,逾期不送的将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

6、工资表、考勤表、周考勤表、劳动合同、进退场承诺书的签名必须本人签字,一旦发现代签者,每人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7、施工队进场后一个月内要将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送到北京建委备案,并把备案复印件送到项目部劳务管理员,逾期不送的将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

8、每周一将上一周的人员增减周表送给项目部,逾期不送的将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

9、项目给施工队发放工程款后,要立即将工程款税务发票送交项目部备案,逾期不送的将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

10、中标通知书、劳务分包合同的复印件(注:未取得劳务合同和中标通知的暂不上报),逾期不送的将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

11、施工队人员数字、名字必须和工资表、考勤表、周考勤表、项目部考勤刷卡机的考勤一至,否则,每发现一人将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项目部考勤刷卡机的考勤和分包上报的考勤对比达不到100%,罚款2000元一次。

12、施工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不及时办理考勤卡的,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13、施工队伍作业人员上下班不刷卡,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14、分包队每周不按时参加项目部劳务实名制例会,一次罚款200元。

15、分包队给工人发放工资不留影像资料的,一次罚款1000元。

16、分包队没有配备劳务管理员或专人管理劳务实名制的罚款2000元。

17、分包队工人发生一次劳务纠纷或工人到项目部讨薪、闹薪的影响项目管理人员办公的一次罚款2000元整。

18、分包队月度考核中评比最后一名的,罚款2000元一次。

19、施工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代刷他人门禁卡,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0、施工队伍作业人员退场后必须上报工人退场承诺书,逾期未报一人罚款200元。

21、分包队进场办理门禁卡,需自备工人影像照片600*675尺寸,且必须佩戴安全帽。门禁卡50元一张,10元工本费,40元押金,退卡时需持押金条及门禁卡方可退还押金。(注:门禁卡或押金条缺失一样,押金不予退回)

以上处罚条例望各施工队接到通知后,认真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分包月度结算补充协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完善双方的过程结算工作,甲乙双方在签订主合同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除本补充协议所涉及内容外,其他均执行主合同。

一、甲乙双方在施工图出具后10天内,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分类及格式报送《预算书》给甲方商务部,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审核意见后,必须在3天内提出反馈意见,并组织专人与甲方商务人员进行核对,否则按甲方意见执行。

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所出的《预算书》作为最终审定结果,结算时如图纸未发生变化不再调整。

乙方在施工图出具后10天内,未按甲方规定的格式上报施工图预算的,或由于乙方原因未核对完成,甲方发书面通知给乙方,从发出书面信息次月开始,甲方对乙方的进行罚款处理,每天罚款100元直到核对完成。

二、甲乙双方在分包合同执行期间均要进行月度结算,分包月度结算是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经甲方确认)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的月度正式结算。

三、分包月度结算对象为乙方当月完成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

四、对于正常完成月度结算的,分包工程款支付执行原合同约定;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甲方不予支付当月分包工程款,按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支付乙方劳务费。待乙方完成前期工作的正式结算并且月度结算能够正常完成时,甲方方可按结算结果补齐前期所欠款项,根据原分包合同继续正常支付。

五、分包月度结算资料须有乙方劳务公司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方可正式生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分包月结形象进度签认单

工程名称:

编 号:

分包名称:

签认时间:

序号

签认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签认说明



















































签认原因:

区段工长:

分包单位负责人:

生产经理:

执行经理:

项目经理:


附件7

分包月度结算表

工程名称


月结期间


分包单位名称


分包合同编号


分包承包主要内容


分包合同含
补充协议金额(元)


分包月度结算内容

一、图纸内部分

完成内容

分包完成工程量

单位

分包合同单价除税(元)

分包合同单价含税(元)

本月结算金额除税(元)

本月结算金额含税(元)

税金(元)

备注






0

0

0







0

0

0


本项结算除税金额大写:

0

0

0


二、设计变更及洽商部分(后附明细)

编号

摘要

核定除税金额(元)

核定含税金额(元)

税金(元)

备注













本项除税小计大写:





三、预算外签证部分(后附明细)

编号

摘要

核定除税金额(元)

核定含税金额(元)

税金(元)

备注













本项除税小计大写:





说明:以上所结内容为当月完成的所有预算外签证工作,本结算期间之外任何资料均为无效,如当月未发生预算外签证内容,此项小计处填写零金额。

四、当月发生奖罚(后附明细)

序号

内容

奖(罚)金额(元)

备注









本项小计大写:



一~四项合计除税金额大写:



结算双方均确认:

以上结算金额为分包单位在本月所完成全部工作的正式结算金额,包含合同内工作内容及合同外增加工作内容(如有),双方签字确认后即不存在任何争议,本月结算同其他施工期内月度结算汇总后即为最终该分包工程的结算总额。

分包月度结算确认

总包方确认

分包方确认

结算经办人:

分包预算负责人:

商务经理:


总工:

分包项目经理:

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项目经理:

(说明:上述人员必需有劳务公司合法授权)

备注:以上表格可根据实际结算内容进行加行加列;如有换页,需在每项小计处签字;对于没有发生的项目,在小计处填写零金额。


附件8:

分包月度资金会签单

编号:

工程名称


分包名称


项目工程部


项目安全部


项目质检部


项目材料部


项目技术部


劳务管理员


备注:应签明工程进度及完成情况,是否有工程遗留项,安全文明及工程质量,材料节超,周转材料及机械的租赁情况、奖罚情况等方面的鉴定和处理意见,项目资料员应签明资料移交情况,会签完成返回商务部,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


附件9:

分包完工签认单

工 程 名 称:

编 号:

分包单位名称:

时 间:

序号

已完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部位

工长确认完工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生产经理或机电经理(签字): 日 期:

执行经理(签字): 日 期:

项目经理(签字): 日 期:


附件10: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结算会签单

编号:

工程名称


分包名称


区段工长


项目安全部


项目质检部


项目材料部


项目技术部


项目商务部


项目生产经理


项目执行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


备注:应签明工程进度及完成情况,是否有工程遗留项,安全文明及工程质量,材料节超,周转材料及机械的租赁情况、奖罚情况等方面的鉴定和处理意见,项目资料员应签明资料移交情况。(:


附件11:

分包完工结算审批单

编号:项目-001

工程名称


审批单编号

(合同编号)


分包单位名称


分包工程名称


合同除税额

含补充协议(元)


合同含税额

含补充协议(元)


分包申报含税

结算金额(元)


项目申报含税

结算金额(元)


项目部审核意见

预算人员审核意见及结果

经办人: 日期:

生产经理

(机电经理)

负责人: 日期:

项目总工

负责人: 日期:

商务经理

负责人: 日期:

项目经理

负责人: 日期:

公司审核意见

(直)经济管理部审核意见及结果

负责人: 日期:

直营部总经

负责人: 日期:

总包单位与

分包单位共同确认结算金额

最终含税结算额:

大写(人民币):

其中 :税额:

分包工程保修金金额(含税): 分包工程保修期:

分包单位签字盖章: 总包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注:1、最终结算额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共同确认结算金额为准。 本审批单一式四份。

2、最终结算额包含该合同项下同双方权利、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本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过程月度结算单自动失效,以本结算单为准。


附件12

室外电梯技术要求

1、室外电梯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产品型号

技术参数

SC200/200W

备注

1

额定载重量

2000kg/笼


2

额定安装载重量

2000kg/笼


3

吊笼重量

950kg/笼


4

外笼重量

1350kg


5

标准节重量

φ76×4.5(150kg)


6

速度

0-45m/min


7

电机功率

3×11kw/笼


8

变频器功率


9

吊笼尺寸

(长×宽×高)

3.0×1.3(1.5)×2.5m


10

导轨架最大高度

250m


11

标准节规格

(长×宽×高)

650×650×1508mm


12

附着距离

≤9米


13

防坠安全器

SAJ40-1.2


14

超载保护装置

具有


15

供电电压/频率

380V、50Hz


2、现场使用施工电梯为2台。

3、A楼为一类超高层办公楼(底层餐饮),地上31层,地下三层,建筑高度139.3m,

B楼为一类高层办公楼(底层餐饮),地上22层,地下三层,建筑高度99.0m。

4、室外电梯需要配备驾驶员脸部识别系统。

5、室外电梯需要配备连锁开关系统。

6、室外电梯需要配备超重限制器。

7、室外电梯需要配备防坠安全器(1年1检)。

8、室外电梯需要三个月做一次防坠试验。

9、室外电梯需要配备限位装置。

10、室外电梯上部越程距离不应小于3m。

11、室外电梯附墙架的水平倾角不得大于±8°。

12、建筑概况

13、需要配合编制施工方案,包括附臂、室外电梯基础及室外电梯稳定性计算等。

层高(m)

A楼

-3层

4.72m

B楼

-3层

4.72m

-2层

3.73m

-2层

3.88m

-1层

6.9m

-1层

6.45m

首层

4.5m

首层

4.5m

二层

4.43m

二层

4.43m

三~三十层

4.2m

三~二十一层

4.2m

三十一层

4.32m

二十二层

4.32m

机房层

6.6m

机房层

6m


附件13

通州运河核心区IX-02地块项目-室外电梯租赁
分包合同安全费用投入明细(单位:万元)

分包合同单列安全生产费用总额

合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项目

主要类别

项目

内容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1.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四口”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搭设所需材料费、人工费


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外电线路隔离防护的材料费、人工费


配电箱(柜)及其防护隔离设施、电缆、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防潮灯、应急照明设备、警示照明设备、变压器、低压灯泡、电缆防护卸荷设施等材料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3.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所需的安全网、挡脚板、油漆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群塔防碰撞措施费用


5.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绳及自锁器、气瓶防护笼、接火盆、火花斗等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6.防火设施设备支出

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栓系统(包括消防栓、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加压设备等)以及其他设施如消防砂、锹等设施设备购置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7.防爆设施设备支出

包括防爆电气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隔离等支出


8.防雷接地设施设备支出

包括防雷接地所需的镀锌扁钢、镀锌接地极、接闪器、角钢、镀锌圆钢等材料费、人工费


9.防毒设施设备支出

包括安装、装修、地下工程施工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10.防台风设施设备支出

防台风生产、生活房屋加固材料费、人工费


防台风防护设施建造费


11.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支出

地形、地质资料搜集整理费用、预警费


地质位移、变形观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12.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和道路硬化、现场绿化、防尘洒水、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车辆冲洗、易飞扬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覆盖措施等费用


13.防噪音设施设备支出

噪音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施工现场防噪音安全设施设备及噪音治理发生的费用


14.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包括动火作业、交叉作业、高处作业等施工所需的临时围挡、警示绳、警示牌、警示灯、油漆以及存在危险源场所、事故易发部位警示标志牌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支出

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等购置费、安装费、人工费及维护保养费


2.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及场地费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等支出

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监控、监管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2.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支出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费用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所需工具购置费


隐患整改费用支出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估费用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用


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发生的费用


2.标准化建设支出

编制、发布、实施安全生产制度、设施标准化图集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


聘请专家参与编制制度、图集的费用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管理人员的入职教育和再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工人入场教育和再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换岗转岗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方法演示、现场事故事件分析会等所发生的场地费、设备设施租赁费、人工费


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发生的场地和设备租赁费、人工费


组织开展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


2.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包括个人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培训、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培训、推广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培训等发生的资料费、差旅费、培训费


3.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包括安全教育宣传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违章图牌、安全挂图、相关安全知识书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安全宣传栏、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图牌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费用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前期研发支出

包括样品试做材料费、人工费及固定制作场地的租赁费用


2.推广使用支出

包括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购置费及新设备的维护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承压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表)检测检验费用


2.机电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位器、门电锁、安全制动器)检测检验费用


3.电气防雷、接地装置测检验支出

电气设备安装的防护接地、防雷接地的装置检测检验费用


4.其他装置测检验支出

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测检验费用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现场文明施工支出

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理的工作的人工费


现场污染源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的费用


2.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职业健康体检,特殊工种取证和续证体检,餐饮工作人员取证体检和复检、辐射工作者特殊体检与复查等体检费用


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电风扇、空调等购置费


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及冬季取暖费用


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等措施费用


工人在不良环境作业的津贴


3.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安全资料、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等费用


4.临时设施费用支出

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吸烟厅、茶水厅等设施费用


现场围挡、隔离栏杆、场地排水排污等设施的费用


5.安全奖励支出

安全管理人员评优费用支出


安全创优的奖励支出


6.其他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合计


注:1.分包单位招标时,总包依据标书中分包承包施工范围,明确确定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费用”额度,由分包投标文件中,根据标书确定的“安全生产费用”额度编制《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明细表》作为应标必备文件;2.分包中标后,于总分包合同签订前依据总包认可的《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明细表》内容,编制《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表》明确的相应费用使用计划,作为合同附件中和总包过程监督管理依据。


附件14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通州运河核心区IX-02地块项目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室外电梯租赁 工程 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现场管理、商务谈判、结算、工人工资发放、收款等内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男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现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15

宿舍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为完善项目公共财物管理制度,使工人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工人发现问题及时到生活区管理员处报修,宿舍公物损坏由室长负责报修。

2、宿舍内家具和设施由项目部统一配备和管理,工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工人离场或其它原因时,要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生活区管理员负责收回寝室钥匙,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

3、属于自然消耗的宿舍物品,项目部会安排工程人员修理,属于工人不慎损坏的物品,实行按价赔偿,属于工人恶意破坏的物品,需按价赔偿,并清退离场。

4、宿舍门、窗、玻璃、门锁及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宿舍公用设施、设备,如需维修,室长通知工程部或生活区管理员维修。如属人为损坏须先赔偿后维修。谁丢失、损坏、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宿舍工人共同赔偿或由该队伍赔偿。

5、入住须知:入住时每间房需交纳房屋押金400元,每月交纳卫生费100元,退房时如有物品损坏及卫生未清理等情况,将从房屋押金里扣除。

6、宿舍设备配制及赔偿价目表:

物品名

单 位

单 价

备 注

空调(挂机)

500


空调(柜机)

2000


200

上下床

USB接口

50



100



50


未列在上述表中的设备设施若发生损坏按市场价赔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室外电梯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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