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2019年批量集中第一批电脑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闵行区2019年批量集中第一批电脑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闵行区2019年批量集中第一批电脑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 ||
行政区域 | 闵行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22日11: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5月22日16:50至2019年05月30日23:55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29,,toolbar=yes,menubar=yes,scrollbars=yes,resizable=yes,location=no,=1024px,height=600px)">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12日14: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莘西路406号) | ||
预算金额 | ¥737.6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采购中心-洪晓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00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按需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闵行区莘西路4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闵行区2019年批量集中第一批电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的主要经营范围;(2)本项目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3)本项目所投产品须具有3C认证证书;(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七、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2019年批量集中第一批电脑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z8628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区教育局属学校电脑,预算金额241.95万元包件二:七宝镇属学校等电脑,预算金额266.3万元包件三:颛桥镇属学校电脑,预算金额229.4万元 5、交付地址:闵行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5-22 16:5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29 16:5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要求详见:七、其他事项)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22 16:50:00至2019-05-30 23:5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2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6-12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莘西路406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于开标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首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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