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山景区热敏门票印制(含票面设计)项目询价公告

狼山景区热敏门票印制(含票面设计)项目询价公告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一处(南通狼山管理处)(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狼山景区热敏门票印制(含票面设计)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狼山景区热敏门票印制(含票面设计)项目

二、项目预算:12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产品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10%。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五、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下午14时30分整。

2、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南通市狼山客运站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一处(南通狼山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施斐璠,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董庆华

联系电话:180*****303;传真:****-********

邮箱:********9@qq.com。



附件下载:*******-0f7b-49d3-80a8-36848a93a1c2.doc" target="_blank">狼山景区热敏门票印制(含票面设计)项目询价文件1.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制 门票 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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