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国检综合实验楼工程招标公告
长乐国检综合实验楼工程招标公告
长乐国检综合实验楼工程
招标编号:FZGT(长乐)*******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国检综合实验楼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8]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乐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乐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乐市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6562.5m2,投资规模约为 138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国检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建(含桩基础)、水电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参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福州市“榕城杯”优良工程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福州芳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无 ;
2.6.4. 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9. 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不在福州市(含所辖各区、县及县级市)注册的投标人已在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0.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11. 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局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光盘等)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1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乐办事处 ,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罗马花园27幢,邮编:350200 ;
联系电话:****-********
联系人:阮先生、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洪山园路58号5号楼三层西, 邮编:350001 ;
联系电话:****-********传真:****-********
联 系 人: 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
帐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乐办事处
帐 号:1105 1010 0100 0526 16;
用途:长乐国检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乐市建设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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