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华镇石门村西芥林道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太华镇石门村西芥林道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太华镇石门村西芥林道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华镇石门村西芥林道工程(二期),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太华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太华镇
2.2合同估算价:约44.5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林道修建等工程等。
2.5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8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2)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④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⑦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19年1月-2019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⑨授权委托书⑩投标保证金。
6.其它:/
7.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太华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兴市太华镇
邮 编: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传 真: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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