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望亭水务站关于望亭镇河道污染源排查及整治方案的采购公告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水务站关于望亭镇河道污染源排查及整治方案的采购公告
附件:
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望亭水务站的委托,就其所需望亭镇河道污染源排查及整治方案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SZZCZ2019-XC-C-003
二、项目名称:望亭镇河道污染源排查及整治方案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序号 | 服务内容 | 河道数量及长度 | 预算总价(元) |
1 | 望亭镇河道污染源排查及整治方案 | 镇级河道及中心河道11条,长度共计42.42km,村级河道99条,长度共计59.37km | 900000.00 |
四、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本此服务为望亭镇镇域河道排河口调查。项目内容为望亭镇镇域内所有河道(镇级河道及中心河道11条,长度共计42.42km,村级河道99条,长度共计59.37km)进行排河口调查。须派驻多名设计人员,分成5组,摸排40日历天(雨天除外),必要时进行气囊封堵,摸清有污水排入河道的排河口位置及污水来源,并根据相应调查成果编制初步整治方案,并将调查成果和初步整治方案汇编成文本。
2、项目依据
(1)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2)其他相关调查资料
3、项目范围
望亭镇镇域内所有河道(镇级河道及中心河道11条,长度共计42.42km,村级河道99条,长度共计59.37km)的排河口。
4、目的和任务
望亭镇镇域河道排河口调查,有利于全面彻底做好控源截污工作,将进一步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将有利于推进望亭镇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提升旅游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经济效益。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排河口调查成果和初步整治方案,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成果文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5、原则及内容
项目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1)设计的系统性与前瞻性;
(2)创意、创新与可行性;
(3)美观与合理性;
(4)经济性。
6、项目要求
(1)应仔细踏勘和调查现场,明确各条河道(镇级河道及中心河道11条,长度共计42.42km,村级河道99条,长度共计59.37km),有污水排入河道的排河口位置;
(2)根据各污水排河口位置的调查成果,向上游排查污水来源,小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调查至各区块门口,沿河居民调查至居民污水排出点;
(3)根据排河口调查成果,进行针对性分析,并编制初步整治方案;
(4)将前期调查成果和初步整治方案汇编成文本。
7、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承担以下工作作为后续服务,主要工作有:
提供设有关技术咨询,及时做好与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其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8、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应能完整、正确的体现项目的意图和要求;
(2)项目成果应能从工程的角度实现方案及设计意图和要求;
(3)项目成果应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项目成果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5)项目成果应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并使招标单位满意;
(6)项目成果应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9、设计成果
(1)望亭镇镇域内所有河道调查成果和初步整治方案的文本。
(2)相关附图和附表
(2)整理方案文本及附图和附表数量:纸质文件至少3份,电子档一份,(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五、报告递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40日内采购人提供行动计划报告。
六、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4、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八、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申领CA
(1)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相城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相城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现场递交文件
(1)报名供应商在磋商时点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响应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
(2)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
(2)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自行关注。
(3)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9日。
5、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业务咨询)
九、询问及质疑:
1、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5、其他未尽事项,请供应商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十、磋商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5日09: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5日09: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19年6月5日09: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1楼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望亭水务站
联 系 人:顾唯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A2座10楼
联 系 人:王勇、朱显花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zzongchi@126.com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十二、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公示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29日。
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打印并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如需质疑,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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