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热电联产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生物质热电联产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招标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昂昂溪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供应商),本项目按照财政部文件: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采取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方式选择供应商。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通过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的审核确认。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昂昂溪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磋商活动。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昂昂溪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
1.2项目编号:GCAA********
1.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计划投资金额:3.5亿元
1.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主体
2.1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址:昂昂溪区区府路38号
2.2集中采购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3、项目概况:
3.1该项目必须是以秸秆为主要燃料建设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新建一台15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配一台40MW供热机组),力争项目2019年开工建设,运营周期为30年,项目投产后,为昂昂溪区供热120万平方米,替代关停15台供热燃煤锅炉。项目建设资金需全部由投资主体自筹,投资额度原则上不低于3.5亿元人民币。建设地点需选择昂昂溪区城区符合建设条件的地块,内外交通便利,距离城区较近,热网管道、输电距离较短。项目建成后需逐步完善供热管网,实现城区供热管网全覆盖。
3.2投资主体需优先利用昂昂溪区及周边区域的秸秆等原料,建立收、贮、运体系,购置相应机械设备,合理制定各方利益分配机制,妥善解决原料收、贮、运问题。在同等条件下,需优先招录被征地农民和当地户籍从业人员,项目建设中所需要材料,在等质等价的基础上优先在本地进行采购。
3.3投资主体需在投标前对我区城区供热系统及管网分布情况、秸秆产量及利用情况、电力系统现状等与项目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调研,并结合我区城市、土地规划情况,形成可行的投资、建设、运营方案。
4、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供的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资质要求:
4.2.1营业执照,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副本原件;
4.2.2银行开户许可证;
4.2.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2018年12月31日止)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以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2.4潜在投标人须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建成后实现税收全部进入本区财政,依法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投资主体应具有独立在国内投资建设、运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所运营的新能源项目未出现过重大生产事故和环保事故,投资主体中标后,需在昂昂溪区内合法注册,对该项目的投资额度原则上不低于3.5亿元人民币;
(三)项目建设、施工、生产须符合质量、环评、消防、安全等要求,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
(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潜在投标人须做出没有行贿受贿的承诺,如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承诺开具时间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方为有效。
(五)潜在供应商需承诺电厂出口热价报不得高于法定标准的民用27元/平米、商用35元/平米。
(六)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承诺书。
4.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负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
4.2.6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请扫描在投标工具软件中的其他文件模块上传,标明汇款单位财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保证金缴纳帐号详见磋商文件)
4.2.7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注:1、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上“资质要求”中与响应文件书面材料一致的全部原件进行审查,原件与响应文件中资料不一致的无效,当场未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对磋商小组已完成审查,供应商后补充的材料视为无效,资质要求条款为必备项,缺少任何一项将不进行下一步评审。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将资质要求条款原件进行扫描通过系统上传到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3、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需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纸质的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4、以上资质要求及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审核,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请供应商详细阅读磋商文件内容和综合打分表中相关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6.1提示: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采【2015】1号通知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执行“一地登记、全省通用的原则”,由纸质验证改为供应商直接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网上注册登记地址: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
6.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竞标、远程或现场解密及二次报价。各供应商使用“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响应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95
7、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8、竞争性磋商报名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投标的方式。(操作步骤请参考如下)
8.1.11http://ggzy.qqhr.gov.cn/PSPBidder/memberLogin
请参考《主体申报操作手册》办理,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zwgk/001005/********/66fb6f1f-2f7d-4dd9-ad91-cbd*******a3.html
8.1.2网上投标请参考如下手册
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8.1.3本项目取消报名程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8.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8.2.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方法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3.2章节,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bszn/********/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日上午9时00分,请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响应文件。
9.2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请点击如下地址下载;********/571736cf-cc57-4005-81b1-fe516e1aae56.html">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571736cf-cc57-4005-81b1-fe516e1aae56.html
9.3响应文件制作及提交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手册链接如下:
********/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http://ggzy.qqhr.gov.cn/bszn/********/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
9.4逾期未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5 特别提示:请供应商务必用企业锁生成响应文件,不要用法人锁生成响应文件;
10、远程解密操作流程
10.1 开标前使用单位CA锁登陆系统,到“采购业务”-“远程解密”找到开标项目,可以通过编号或名称搜索,点击项目后面的“操作”按钮。
10.2 开标截止时间后,点击“我要解密”按钮,输入CA锁密码。成功解密后状态会显示“已解密”。
10.3 如果CA锁解密失败,可以上传非加密文件,点击“非加密上传”按钮,找到非加密文件,选择上传,成功上传后,解密状态会显示“非加密上传”。
11、远程解密注意事项
11.1 响应文件解密时需要插上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且正确输入密码。
11.2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截止后,供应商继续自行解密的,报价将被系统自动公布,后果自负。
11.3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导入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若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11.4 供应商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11.5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11.6 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
11.6.1 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11.6.2 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11.6.3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1.7 解密限定时间60分钟,解密时间以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评标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11.8 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的手册在以此链接下载: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892b033e-61db-4f54-9041-d0bb259a0b34.html
12、开标现场解密的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非加密响应文件(U盘拷贝后封装盖章)。
13、二次报价注意事项
13.1 当评委组长点击“开始下一轮报价”菜单时,参与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会在会员端收到待办提醒,请供应商保持网络稳定并时刻注意系统提醒的消息(手动刷新页面),如果收到待办,直接点击即可进行二次报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
13.2 如果由于供应商电脑问题或网络不稳定导致无法收到二次报价的待办后果自负。
13.3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二次报价的,后果自负。
13.4 二次报价前,请供应商参考相关浏览器设置手册,提前将环境调试好。
13.5 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的手册在以此链接下载: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892b033e-61db-4f54-9041-d0bb259a0b34.html
14、提示
14.1 本项目为远程或现场解密及远程或现场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务必使用win7系统和IE9以上浏览器进行操作,如不会操作到交易中心,技术人员现场给予技术指导。现场解密或二次报价的供应商请务必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自备无线网卡用于报价;(务必使用win7系统和IE9以上浏览器)
14.2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在递交资格审查原件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凡到场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经磋商小组认定,按响应无效处理。开标时及时关注系统中的通知,若有技术问题请拨打本公告上的联系电话。供应商因不到开标现场得不到现场技术支持而操作失误或不及时关注系统通知等原因产生的相关后果自负。
1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不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
15、质疑及异议的提出
15.1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异议时需提供网上下载文件截图。
15.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5.3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质疑操作手册》在交易平台上提交《质疑函》。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向市交易中心提出。在交易平台上进行质疑的提出、受理与答复均须遵守《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质疑答复操作办法》(网址:http://ggzy.qqhr.gov.cn/zwgk/001002/********/0f636dd4-c5f6-4941-8d08-269f72320e8a.html)的规定。
15.4交易中心质疑受理联系电话:****-*******。
17、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6月3日9时 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开标室(新明大街29号)。
1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有关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机构联系
招标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崔女士 孟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 系 人:王剑联系电话:****-*******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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