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桥梁第三方监控(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桥梁第三方监控(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桥梁第三方监控(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经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7]86号及禅发改投函[2019]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桥梁第三方监控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位于禅城区内,项目东西横跨东平水道(Ⅱ级航道),连接南庄镇和石湾镇街道。

本项目西起于禅西大道西侧中石化加油站处,顺接现状南庄大道;路线往东分别与连接线、规划路平交后继续往东延伸,依次穿过东村工业园,下穿广佛环线,然后上跨东平水道,上跨江滨路后与雾岗路南延衔接,南庄大道东延路线全长约2.511km,桩号范围K1+378.594~ K3+890(另实施0.199km连接线接现在南庄大道),项目含特大桥一座。南庄大道东延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双向六车道规模,设计速度60km/h;桥梁两侧辅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规模,设计速度40km/h。

东平河特大桥为塔梁墩固结的刚构体系独塔斜拉桥,拉索采用双索面扇形布置,宝瓶形主塔,桥长约1005m,主跨跨径268m,主跨采用钢箱梁主梁断面,边跨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梁,引桥采用30 米小箱梁。

斜拉桥主桥桥跨布置为65+75+268m 独塔斜拉桥,桥宽36.5m。斜拉桥主塔设置于东平水道西侧,主跨一跨跨越大堤,边墩设置于水道东侧大堤外,边墩的设置满足水利部门对大堤保护的要求。斜拉桥采用独塔双索面结构,主塔造型为宝瓶形,主梁为混合式箱形梁,其中主跨采用全钢梁,边跨采用预应力砼箱梁,下部采用大直径钻孔灌注桩基础。

结构体系:塔梁墩固结体系;边墩设减隔震支座和横向限位装置,辅助墩设球型钢支座,主跨边墩墩顶箱梁内设砼压重,辅助墩墩顶设置铁砂压重。总投资约12亿,建安费约为4.8亿,施工工期为4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是2019年6月。

本项目桥梁第三方监控,服务控制价约为260万元。

本项目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公路桥梁施工监控标准的规定。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确保大桥在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安全,保证结构的交工标高、线形及内力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同时为验证设计文件的合理性,需对本工程桥梁开展施工监控工作(包括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检测项和参数)服务。

1.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42个月,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桥梁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为止。

1.4标段划分

本次桥梁施工监控招标范围设1个合同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并取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监控、监测内容且在有效期内。具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桥梁第三方监控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取消或暂停本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4 诉讼和履约要求

2.4.1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除外);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 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建立佛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8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等规定,投标人须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3.2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19年5月29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3.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年6月19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6月19日9时30分。

4.3开标时间:2019年6月19日9时30分。

4.4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4.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9年6 月19 日9:3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8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的权利,退回其投标文件资料。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http://ccggzy.chanchen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 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6. 其他

6.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3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价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路六街六号

联 系 人:潘工、邹工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联 系 人:黄工、何工、邱工

电话:****-********-***、804

传真:0757-86283490


招标公告附件1 资格审查要求

招标公告附件2 评标办法





招标公告附件1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4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4-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 注

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资质等级

取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监控、监测内容且在效期内。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按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附件4-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项 目

资 格 要 求

备注

业 绩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业绩:

1、近5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主跨跨径不少于210m的桥梁施工监控工作;

2、近5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深度不少于5.5m的深基坑监测业绩。

注:若同一个项目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为符合要求。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按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3.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接过的业绩;母公司或其下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的业绩经验不予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每一项目均应如实填写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招标人有权随时核查。


附件4-3资格审查(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强制性要求

备注

人数

最低限度的资历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近5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主跨跨径不少于210m的桥梁施工监控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近5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主跨跨径不少于210m的桥梁施工监控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现场监测员(桥梁)

2

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检测资格证书或检测员证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具有桥梁监控工作经验。


现场监测员(基坑)

2

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测资格证书或检测员证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具有深基坑监测工作经验。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按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监测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为原件或复印件为准。社保证明应为递交投标文件前的半年时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否则不予认定。

4.本表为最低要求,招标人可根据工程推进实际,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应监控人员,以满足施工需要。

5.土木工程相关专业是指路桥、交通土建、建筑、工民建、测量等相关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或“副教授/教授聘任书”所在学院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外,其他人员的业绩以简历表为准。


附件4-4 仪器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备注

1

全站仪

2


2

电子水准仪

2


3

精密水准仪

2


4

交通车辆

1


5

混凝土回弹仪

3


6

静态应变测量与采集设备(测点总数不少50)

1


7

应力、温度测试仪

1


注:(1)投标人仅需提交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即可。

(2)以上为本项目拟投入的设备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各标段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附件4-5诉讼和履约要求

项 目

履约情况要求

备注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除外)。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按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如实填报并附证明资料(如果有),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如果被证实有故意隐瞒等情况且影响其投标资格的,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招标公告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5 评标办法

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桥梁第三方监控(第二次招标)

招标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4.1

技术建议书初步评审

(1)技术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技术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商务文件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4.3

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

(1)财务建议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有效投标报价;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所报的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3)财务建议书的正、副本份数及电子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有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总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款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5.1

商务文件资格评审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4-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4-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4-3的规定;

(5)投标人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4-4的规定;

(6)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4-5的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6.1

技术建议书详细评审(总分45分)

评审因素分值

(1)监控工作方案及总体思路 3分

(2)监控服务承诺3分

(3)监控主要目标3分

(4)监控人员进场时间安排3分

(5)监控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进场时间安排3分

(6)桥梁监控主要内容15分

(7)桥梁监控及仿真计算方法、流程、措施 3分

(8)桥梁监控频率、措施 3分

(9)桥梁监控数据及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 3分

(10)桥梁监控工作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 3分

(11)对本项目的桥梁监控及建设管理的合理化建议3分

6.2

商务文件

详分评审

(总分45分)

(1)企业资质3分

(2)管理体系认证3分

(3)企业财务状况2分

(4)业主单位反馈意见2分

(5)类似招标业绩5分

(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0分

(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0分

(8)承担业务的能力优势 5分

(9)其它招标人认为应当考虑的因素5分

6.3

财务建议书得分(总分10分)

评审因素分值

财务建议书得分 10分


技术建议书详细评审(总分4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监控工作方案及总体思路(3分)

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2

监控服务承诺(3分)

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1.2分。

3

监控主要目标(3分)

桥梁监控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4

监控人员进场时间安排(3分)

人员进场时间满足项目进度需要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5

监控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进场时间安排(3分)

设备进场时间满足项目进度需要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6

桥梁监控主要内容

温度、湿度(3分)

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7

结构位移(3分)

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8

结构变形(3分)

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9

应变(应力)(3分)

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10

结构振动(3分)

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11

桥梁监控及仿真计算方法、流程、措施(3分)

满足规范及项目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12

桥梁监控频率、措施(3分)

满足规范及项目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13

桥梁监控数据及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3分)

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14

桥梁监控工作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3分)

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15

对本项目的桥梁监控及建设管理的合理化建议(3分)

有提出建议的,得2.5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劣加0-0.45分。

注:本表技术评分因素,由各评委在综合比较所有投标人桥梁监控服务方案的基础上,独立评审打分;完全没有描述或不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得0分,打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商务文件评分评审(总分4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3分)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4-1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的要求,得3分。

管理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财务状况(2分)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年度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或无亏损的,得2分;

近两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年度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或无亏损的,得1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注:(1)相关证明材料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审计报告中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

业主单位反馈意见(2分)

投标人近三年(即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监控(监测)的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好评的,每增加其中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注:

1、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类似招标业绩(5分)

1、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4-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得2分;

2、在满足以上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4-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的)中的其中一项业绩,加1.5分,最多加3分;

本项满分为5分。

注:1、其中一项:是指资格审查业绩中的其中一项。

2、若同一个项目同时满足资格审查的全部条件,视为二项得分。

3、列入业绩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如合同协议书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或成果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0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2分)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4-3资格审查(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2分;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2分)

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

项目负责人资格

(3分)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即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担任过桥梁施工监控业绩,每一项得0.5分,本小项满分1.5分;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深度不少于5.5m的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业绩,每一项得0.5分,本小项满分1.5分。

本项最高分为3分。

项目负责人个人表彰情况(3分)

项目负责人近3年(即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确认的奖励,每一个得3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10分)

技术负责人(2分)

1、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1分)

技术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

2、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1分)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4-3资格审查(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1分;

拟投入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6分)

1、提供有一个或以上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人员,得2分;

注:①提供对应人员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无社保不得分;

②提供对应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提供有一个或以上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得2分;

注:①提供对应人员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无社保不得分;

②提供对应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提供一个或以上软件/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且主要具有工程信息化项目开发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经历的人员,得2分;

注:

①提供对应人员的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经历证明以简历表填写为准。

项目现场人员配备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2分)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4-3资格审查(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1分;

每增加一个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4-3资格审查(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现场监测人员的,加0.5分,最多加1分;

本项满分为2分。

注:①提供对应人员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无社保不得分;

②提供对应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③经历证明以简历表填写为准。

承担业务的能力优势(5分)

由投标人自行陈述。评委根据投标人的陈述各自打分。

1、一般,0<得分<1.5;

2、良好,1.5≤得分<3.5;

3、优秀,3.5≤得分≤5.0。

注: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对比评分,除投标文件对主观评审项目完全没有描述的得0分外,其余应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打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其它招标人认为应当考虑的因素(5分)

桥梁施工监控及基坑监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成熟程度、实用性、应用案例。

1、一般,0<得分<1.5;

2、良好,1.5≤得分<3.5;

3、优秀,3.5≤得分≤5。

注: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对比评分,除投标文件对主观评审项目完全没有描述的得0分外,其余应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打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财务建议书详细评审(总分10分)

计算财务得分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对于财务建议书的评审应当以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依据,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并以此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确定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计算财务得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该基准价的,得满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于1%扣0.2分;当投标人的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0.4分;其余采用垂直插入法计算。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M-投标人财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N—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N=10;

Q—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P—投标人的评标价;

若P≥Q,则F=0.4;若P<Q,则F=0.2。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投标人低于其成本价竞标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总则

1.1为了保证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桥梁第三方监控(第二次招标)招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及评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期间,由监督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依法纠正、查处评标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法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人数为5人,5人均由招标人在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人数不满足评标要求,可以从相近组别中随机抽取;同一单位不得有2名或以上专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负责评标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技术、商务和报价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可成立清标工作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技术建议书初步评审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

(3)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

(4)商务文件资格评审

(5)技术建议书详细评审

(6)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7)财务建议书得分

(8)投标文件的澄清

(9)综合评分

(10)推荐中标候选人

(11)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4.1.技术建议书初步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3.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 商务文件资格评审

5.1商务文件资格评审

通过资格评审的主要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详细评审

6.1.技术建议书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技术建议书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打分,投标文件评审满分100分(其中技术建议书分值为45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技术建议书总分45分,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得分:所有评委的技术建议书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6.2.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文件评审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文件分值为45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得分:所有评委的商务文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6.3.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6.4.计算财务得分

具体算法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将同一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综合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与财务建议书得分累加,计算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9.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定标原则

(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当投标报价相同时,以商务文件得分高者优先;当商务文件得分均相同时,专家摇珠确定。

(2)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3)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且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前因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履约方面发生了资格审查最低条件要求中所禁止的行为,则按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表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第三方 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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