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华联社区棚户区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衡阳市华联社区棚户区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对衡阳市华联社区棚户区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及条款的理解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P172页价格清单第2.3条表格所列设计费中的投标费率(%),按招标文件P10页第3.2.5条要求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价格清单设计费所列“1-下浮%”,指的是经计算后的实际投标费率(%),报价金额应为投标人按所投的投标费率(%)计算后得出的设计费。

举例说明:

a.如投标人设计费拟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标准的60%收费,则表格内填写1-下浮40%即可;如投标人设计费拟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标准的55%收费,则表格内填写1-下浮45%即可;依此类推。

b.报价金额是投标人按所投的投标费率(%)计算后得出的设计费,假设本项目设计费按国家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计算为人民币50万元,对应上述a点中的示例,则表格内应填写的金额为30万元,计算过程为[50万元×(1-下浮40%)];或表格内应填写的金额为27.5万元,计算过程为[50万元×(1-下浮45%)];依此类推。

2、招标文件P10页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与招标文件P190页主要人员简历表中要求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相关表述,在本项目中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3、关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在此明确:投标人如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按招标文件内所列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内容填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则应由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格式及内容可参照后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它事项不变。

招标代理: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 系 人:张建怀

电 话:****-*******

招 标 人:衡阳市华联社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镇华联社区

联 系 人:何主任

电 话:137*****951

行政监督: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基础设施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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