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0三门峡西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沥青混凝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310三门峡西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沥青混凝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ec********270

一、三国道310三门峡西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项目由业主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我单位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总包合同已签,里程总长约56公里。目前我公司沥青混凝土工程专业分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该项目里程总长约56公里.

2、招标范围:K116+951-K173+193区沥青混凝土工程。

3、工程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

4、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5月30日,暂定10个月。

5、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5.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发包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5.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 河南 省地方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3质量验收等级: 最低标准为不低于省部级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6、工程质保期:保修期为自分包范围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60个月。(合同文本中)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沥青混凝土施工经验的分包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是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4、须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设备实力和较强的垫资能力。投标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施工人员、材料、机具等。若投标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发包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5、投标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6、现场施工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在施工中,投标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发包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7、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

8、投标人必须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名册内分包商或中建七局A级分包商或新考察准入单位。招标人根据公司名册内(或近期已考察准入)参与单位报名情况,对于非公司库内(名册外)自行报名的分包单位,自行选择考察与否,不予考察的可直接予以资审淘汰。

9、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严重不良记录;与股份公司各单位合作没有严重不良合作记录。

10、对已合作单位在其他在建项目近半年内出现配合、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或出现分公司/公司约谈现象),招标人根据情况有权进行资审淘汰。

五、投标申请单位需用本单位在云筑网https://jc.yzw.cn注册的账号登陆进去自行报名,并上传资格预审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上午9:00至2019年5月28日下午14:30。(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已备案且有相关类似合作业绩的可免传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9年5月28日在云筑网上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七、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八、服务与监督

服务监督邮箱:704-clsbb@163.com

服务监督电话:***-********

招标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西北国金D座6楼

联 系 人:代士伟

联系电话:186*****294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采购部

2019年05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施工专业 沥青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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