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色湾藏香猪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黑水县色湾藏香猪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一、本项目经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黑发行审〔2019〕20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黑发改〔2019〕比选备案第34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黑水县扶贫开发局 |
项目名称 | 黑水县色湾藏香猪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黑水县芦花镇长河坝 |
实施时间 | 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3283.93m2/35亩。总占地面积7157.14m2.其中综合业务用房面积491.98m2、肉类加工厂房4585.90m2、菌类果蔬加工厂房1743.40m2、消防、配电房、电热锅炉房283.30m2、门卫室52.50m2。总建筑面积7740.63平方米,其中肉类加工厂房4585.90平方米,菌类、果蔬加工厂房1743.40平方米,食品卫生检测、综合业务用房852.17平方米,消防、配电、电热锅炉房506.66平方米,门卫室52.50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项目计划总投资2960.78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项目资金安排和业主自筹资金投资。 |
其他 |
勘察设计1 | 黑水县色湾藏香猪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1)一般要求:
在阿坝州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若选取A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账单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2、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必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并装订成册。3、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比选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到场参加比选。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5月2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5月28日10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黑水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黑水县支行
账 号:22-***************-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勘察设计1 | E.固定价 | / | 68.47 | 3.42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5月2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黑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黑水县扶贫开发局
地 址:黑水县芦花镇彩林路232号
邮 编:623500
联 系 人:朱学俊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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