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采购

一类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采购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民政府

乙方:扬州国泰消防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13]GWCG[GK]*******-1的一类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消防设备消防设备1国内**************国泰XDC4JB/9.6-PW/180-L5003-GT
11-2消防设备消防设备1国内9110991109国泰XDC4JB/9.6-PW/180-L5003-GT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壹仟叁佰零柒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最终通过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规格来源地数量 11-1消防头盔,消防防护服,消防腰带,消防手套,消防防护靴2002款江苏56 正压消防式空气呼吸器G-F-20浙江70 强光电筒FB7620江苏56 简易破拆组合SL-700D江苏14 消防轻型安全绳10-20福建140 消防腰斧YX-YF-PT浙江140 过滤式面罩TZL30浙江56 灭火毯A型浙江14 手持扩音器YB-787福建14 二分水器FII65/65*2-1.6江苏28 消防员线路灯A2型福建14 四轮消防电动车(手抬泵)XDC4JB/9.6-PW/180-L5003-GT国泰14 1-2消防头盔,消防防护服,消防腰带,消防手套,消防防护靴2002款江苏10 正压消防式空气呼吸器G-4-20浙江5 强光电筒FB7620江苏10 简易破拆组合SL-700D江苏1 直流开花水枪QZG19/65浙江4 消防轻型安全绳10-20浙江10 消防腰斧YX-YF-PT浙江10 过滤式面罩TZL30浙江10 13-20-65mm水带13-65-20江苏10 灭火毯A型浙江2 消防扳手国际浙江2 手持扩音器YB-787福建2 二分水器FII65/65*2-1.6江苏2 消防员线路灯A2型福建1 消防器材柜1.8*1.2*1.0福建2 水基型水雾灭火器MSZ/3-D惠州4 四轮消防电动车(手抬泵)XDC4JB/9.6-PW/180-L5003-GT国泰1 金属切割棒RZ-YQ-II北京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检测检验报告等,均为验收依据;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进行数量上验收,质量初验,产品应全新且包装完整;采购人对投标人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查检验,产品的配置、材质一致。。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
265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
35质保期满后支付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民政府乙方:扬州国泰消防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南路158号住所: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项目集中区-1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朱年青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4*****039
联系方法:189*****86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新集支行
账号:账号:****************026700


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器材 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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