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财政局车辆转让项目

依安县财政局车辆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YACQJY-012

一、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依安县财政局车辆转让项目

申请与承诺

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依安县财政局车辆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依安县财政局

标的基本情 况

车辆转让

所在地

黑龙江省依安县

名称

车辆转让

数量

1辆

车辆型号

别克凯越SGM7161LE,

数量

评估报告评估数为1辆

车辆描述

1、车辆为黑色、车型号别克凯越牌SGM7161LE,车牌号为黑BSD565,钥匙一把,一本机动行驶证,注册日期2006年5月11日发证日期2013年6月18日,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19年5月份。

2、此车在2018年11月违章6分,罚款200元、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车辆中一切费用都由买受人承担。

车辆评估

情 况

评估机构

乐诚达评报字(2019)第238号

核准或备案机构

依安县财政局

□ A.核准

√B.备案

评估基准日

2019年5月16日

评估有效期

2019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15日

帐面价值

资产评估值

6000元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拍卖过程中及车辆以后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依安县财政局

基本情况

法 人

住所

依安镇民安路120号

法定代表人

孙恒伟

注册资本

经济性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春风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152*****342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称

依安县人民政府

依安县财政局

批准文号

依财函[2019]8号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


交易条件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转让底价

标的1 6000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方式

□1、动态报价转让

自由报价期:

限时报价期:

√2、挂牌转让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拍卖转让

挂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最多延长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到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产权交易股登记报名,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公司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未在公告截止日前存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及相关材料,则不具备受让资格。

保 证 金

设 定

保证金金额:标的1 6000元

2、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15:30 时

转让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1日

展示地点

依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

杨春风

联系电话

152*****342

交易机构

机构名称

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股

联系电话

****-*******

地址

依安县文体中心一楼东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转让 车辆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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