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官兵保险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官兵保险招标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官兵保险项目谈判采购信息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近期将对其消防官兵保险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HNGP2010-007796R
2、采购内容:见下表
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 | 保险金额 | 备注说明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 干部 | 150000元 | 残疾根据约定给付 |
战士 | 150000元 | ||
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 干部 | 40000元 | 免赔额100元,给付比例80% |
战士 | 40000元 | ||
疾病住院医疗 | 干部 | 15000元 | 给付比例80% |
战士 | 15000元 |
2017(总人员数)=688(干部人数)+1329(战士人数)
(上述三项保险的保险条款必须符合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合法合规,且各项保险条款避免责任重复)。
3、采购数量:见上表
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2月7日至2010年12月13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5、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8:00-9:00
6、谈判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9:00
7、递交报价文件和谈判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海南省政府
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8、谈判文件售价:每套 100 元人民币(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复
印件。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汇款购买须知:请将所须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详细列明,并连同汇款底单一起传真至我中心********,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汇款到帐时间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
9、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报价人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必须提供官方网站证明材料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证明材料)。
2)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意外险、健康险等法定专业保险经营资格、并在本省设有省级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
3)必须在本中心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参加本项目的。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10、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户 名: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财务部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电话:****-********、32
11、才采购机构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7楼 邮政编码:570125 项目负责人:黄燕 电话:****-******** 传真:0898-********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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