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乡岭下村新农村建设“三重一大”招标公告

东港乡岭下村新农村建设“三重一大”招标公告


东港乡岭下村新农村建设“三重一大”

招标公告

根据《修水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意见》(修府发【2017】8号)和《修水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发包议事规程(试行)》(修开发字【2017】39号)《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赣府发【2018】17号文件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修府字【2018】93号)等文件规定,受岭下村委托,东港乡岭下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按照扶贫项目“绿色通道”和“三重一大”决策发包议事程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东港乡岭下村委会

2.工程名称:岭下村新农村建设工程

3.建设地点:东港乡岭下村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5.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2个标段,工期100天。

6.招标要约价:

一标段工程总价约40万元;二标段工程总价约50万元。

7.评标办法:根据“修开发字【2017】39号”文规定进行选取入围投标人,再对入围投标人采用报价承诺法、摇号机随机选定中标人。

8.施工范围和要求:严格按业主要求进行施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投标代理人为项目施工负责人。代理人本人须具有相应的施工经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度。

三、招标程序

1.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 年5月24日-5月27日(8:00-12:00,14:30-17:00);地点:东港乡公共资源交易站,联系人:沈德爱,电话:157*****358

2.本项目报名2个标段报名仅需开具一封绍信,介绍信中写明参与2个标段的的的投标。但每个单位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建设单位按标段与各个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委托书须用公告附件样式,不得更改内容)

3.东港乡新农村分管领导牵头,乡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人、业主单位代表组成考察组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报名单位和委托人围绕施工经历、施工经验、建筑市场信誉以及投标时已负责在建工程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考察。

4.召开“三重一大”乡党政班子专题会,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集中审查所有投标单位和代理人各方面资格条件,经会议充分研究讨论后集中投票排序,确定前4名投标单位入围开标摇号程序并公示2天。

5.入围投标人公示结束后,由招标代理单位通知入围的投标单位,入围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到东港乡开标厅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形式进行确定项目的中标人,4家投标单位参与摇号,第一轮摇中的单位中第一标段,自然放弃之后摇号,第二轮摇中的单位中第二标段,自然放弃之后摇号,以此类推。

6.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业主单位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3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四、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安全考核证)、八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含安全考核证),(以上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介绍信(限本工程)、委托代理人委托书(限本工程的格式要求,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另附复印件一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3.以上资料与要约价清单等资料(一正一副)用封条密封在同一档案袋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开标前递交给评标工作人员。以上资料(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形成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标。

五、抽取方法

1.抓球序号。投标人按签到的先后顺序,确定抓球序号。

2.投标编号的确定。由投标人按抓球序号依次上台抽取一个号码,抽中的随机号码即为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的投标编号。

3.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各投标人分别抽取好各自的投标编号以后,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摇出的号码编号为投标单位的投标编号),然后对抽中投标人的标书和投标保证金进行资格审查。

4.如果抽取的1名中标候选人中有资审不合格的,需现场重新抽取中标人。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凭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报名,任何人不得代报名或代签字。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要约价清单等资料,收取资料打印费300元/家,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2.报名时必须准确登记投标单位和代理人的电话号码。在考察和审核期间以上两个电话无法接通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3.考察期间,投标单位及代理人必须全力配合考察组的调查,并向考察组提供真实的信息,如发现有造假嫌疑的,取消投标资格。

4.入围开标的投标单位代理人必须按通知的时间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会开始前,参与开标的投标单位递交标书和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间在入围摇号名单公示中明确。

5.投标保证金:50000元,用信封装好密封,盖单位公章和代理人签名,开标会签到时提交给评标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取消摇号资格。开标会结束后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所中标段工程总价的10%取整,多退少补)。

6.中标人不按招标人相关要求施工、不服从招标人的正常管理、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且拒不改正的,合同终止,扣除中标人的保证金,已施工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

7.特别要求:中标人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向招标人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8.结算时,工程量按招标人认可的实际发生进行调整,但投标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9.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款,但保留50%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工程质量未发现问题退还。

10.招标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修水县东港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东港乡政府公告栏、招标单位公告栏公告。

11.东港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人:邓 晖,联系电话:138*****762

徐 强,联系电话:159*****069

12.东港乡新村办:

联系人:陈文根,联系电话:151*****990

13.招标单位:

联系人:邓 高,联系电话:159*****117

东港乡岭下村委员会

东港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本公司的名义递交、撤回、修改(招标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和办理相关事宜。代理人在开标、评标活动中因质疑、询标签署的澄清和补正,中标后,代理人在合同签订和施工管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并委托代理人代表本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收款,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和账号如下,如中标,请将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款项汇入代理人银行账号,我公司均承认: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账号开户行:

代理人银行账号:

委托期限:自年 月 日至本工程完工结束并结算完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三重一大 新农村建设 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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