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湾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华湾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陕西丹江金华湾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陕西丹江金华湾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GDCX-SGZB10-343
招 标 人:国电陕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0年12月6日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陕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就陕西丹江金华湾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1.1招标内容
本标段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临时建筑工程 3.3 调速器与油压装置
1.1 导流围堰 3.4 桥机
1.2 施工交通 3.5 一次电气
1.3 临时房建 3.6 二次电气
1.4 临时供电 3.7 其他设备安装工程
1.5 其他临时建筑工程 3.8 机组调试运行及验收
2 永久建筑工程 4 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2.1 闸坝 4.1 闸门及拦污栅部分
2.2 厂房 4.2 启闭设备部分
2.3 尾水隧洞
2.4 其他永久建筑工程
3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1 水轮发电机组
3.2 发电机励磁系统
1.2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主体工程施工,包括临时建筑、永久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和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3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卷第二章第2.3.4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还应具有闸坝、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验和能力:投标人在近10年应承担过同等及以上规模的闸坝工程2座,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在近5年应承担过单机6000kw及其以上独立电站的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应保证具备安装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工器具及调试试验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保证满足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要求。
(3)本标段工程主要人员:投标人拟参加本标段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10年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历和担任过5年以上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有10年以上的施工经验并担任过5年以上的项目总工。除此外,项目副经理或副总工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的专业职称和同等规模及其以上的工作业绩。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不得担任其它工程的职务。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
1.4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12月7日-2010年12月14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1.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出售工作均在国电物资商务网上进行,不在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办理。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国电物资商务网(www.gdmec.net),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程序见网页相关规定(客服电话***-********)。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
并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六里桥东北角)国电接待中心一层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同时必须在国电物资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潜在投标人凭国电物资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国电物资商务网,在费用拦中录入标书费,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的电话:***-********/6998
传真号:***-********
联系人:洪宇、周强
1.6.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递交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4: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未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六里桥东北角)国电接待中心。
1.9开标时间和地点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4:30整,价格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六里桥东北角)国电接待中心,会址见大堂路标。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
1.10现场踏勘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到现场查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查勘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出一周内,由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予以协助,现场考察的费用(含交通工具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应负责自身的安全,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陕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西安南二环西段208号捷瑞智能大厦9层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人:吴志明、王军政
电 话:***-******** 传 真:029-********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B座625室
邮 编:100034
电 话:***-********
传 真:***-********-***
邮 箱:xwxia998@126.com
联 系 人:夏雄伟(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请与第1.5条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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