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汇总建库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汇总建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汇总建库项目(招标编号:ZXDZB-1922),经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项目资金 181.88 万元。为 自治区财政厅专项 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性质及内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重要内容和工作延续,是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基本前提,是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确权工作的目的是实现凭证管地用地,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其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建立起的地籍基础数据库和登记资料,将为国土资源管理、各有关方面的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支撑,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据。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明确的“32条优惠政策”中也再一次提到了“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也是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举措。此次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是:招标工作完成后,随即下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汇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的通知”,由中标单位与各县区作业队伍进行数据库等成果汇交对接工作,并开展后续数据汇总建库工作。要遵循《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拟建数据库要与各地市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行有效衔接,全区所有权宗地数据入库信息要达到可以直接打印不动产权证的目标。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工期: 共计180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5 月24日至2019年5月30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

5.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东区商务楼六楼)

5.3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包括社保和医保)④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⑤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上述资料及证件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所需材料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逐页加盖公章交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捌佰伍拾元整(RMB¥85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15时30分。

6.2地点: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金珠西路滨河花园东区哈达滨河商务楼六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3号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东区商务楼六楼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先生、张先生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库 数据 确权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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