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地块电梯防护门及防护栏修复等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02、03地块电梯防护门及防护栏修复等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一、 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劳务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并获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均不允许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在结算中扣除,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齐河城南新区项目02、03地块电梯防护门及防护栏修复等零星工程。
工程地点:齐河县新华路以东、黄河大道以西、纬十六路以南、纬十七路以北。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4万㎡。
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工程安全要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死亡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0.3‰
工程质量等级:满足国家、山东省、德州市及建筑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最高标准要求,并确保获得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的招标文件形式。
三、 现场情况简介
工程周边环境:投标单位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考查。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 招标要求
4.1根据德州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4.2招标范围:电梯防护门、防护栏维护及刷漆、电梯洞口护栏、一米线、消防挂件安装。
4.3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工作服、反光马甲、被褥等由投标人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
4.4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投标人元。招标工本费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同时招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双方履约支付工程款。
4.5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五、 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文件形式采用 单价包干 的分包形式;
招标方视投标方已考察和熟悉现场各种条件,招标文件签订以后,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方对本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六、 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1、每十层结构完成为一个付款节点,于次月25日支付已完工程产值60%;
2、主体封顶完成,于次月25日支付已完工程产值70%;
3、装修阶段每十层一个付款节点,于次月25日计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80%;
4、待设备全部拆除并完成结算后,累计支付至结算额的95%;
5、预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完成综合验收备案(包括钥匙移交)满2年后无息支付,保修金5%的发票需在付款至95%时一并提供给甲方;
拨付工程款支付形式: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银行承兑。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工程所在地开具的符合招标人要求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属于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完税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七、投标须知
7.1投标文件组成:
7.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给施工队长(与投标书中人员保持一致)。
7.1.2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架构名单,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施工过并获过奖项的工程,劳务分包企业近期所施工工程质量、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相关资料一览表;
7.1.3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德州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7.1.4投标报价;
7.1.4.1投标方通过对招标方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单项清单工程量依据北京2002预算定额,以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
7.1.4.2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与业主及招标方指定的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1.4.3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
7.1.4.4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7.1.4.5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7.1.4.6投标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于中标后3日内上交招标文件额的5%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如年底投标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招标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招标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投标方10万元作为罚款;
7.1.4.7投标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155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7.1.5劳务项目投标书(一正两副);
7.1.6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建设部荣誉称号”、“中国建设鲁班奖”、“北京市长城杯”、“北京市优样板工程”、“北京市优工程”、“北京市青年突击队”称号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7.1.7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7.2招标人将于2019年4月 日 整在项目合约部发放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方项目部缴纳 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方若未中标则招标方在30天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若投标方中标,则招标方将/元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招标文件签订前缴清,数量详见承诺书中第7条。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2019年4月 日15:00整前将书面质疑文件提交至项目商务部,招标人将于2019年4月 日16:00整在项目会议室召开投标答疑会。
7.3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 日 整,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2019年4月 日15时前送达齐河城南新区项目02、03地块项目商务部。
八、开标须知
8.1本工程于2019年4月 日 下午 15:30 时在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城南新区项目02、03地块项目部会议室开标。
8.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8.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标的;
8.2.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2.3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
8.2.4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8.2.5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8.2.6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8.2.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9.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9.2本工程按〖中建二局招标评标表〗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9.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9.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9.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9.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9.7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必须是在德州市备案、注册的人员)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附件
附件一:《劳务项目投标书》;
附件二《清单表》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十一、补充条款
11.1 投标方驻工地代表工作: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按招标方代表批准的施工作业计划、招标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招标方代表依据招标文件发出的指令、要求施工,履行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遵守招标方的《项目管理办法》手册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招标方的先进工艺、技术保密。
11.2投标方必须做好工程现场自身管理并服从招标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遵守招标方现场管理的一切管理规定(包括施工总进度及总协调管理规定等),做好配合工作。
11.3投标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招标方代表依据招标文件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招标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招标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11.4投标方必须具备有关允许在德州市施工及政府部门所需的一切手续,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11.5投标方必须树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投标方应立即上报招标方代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招标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1.6投标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招标方关于招标方CI形象的工作要求,统一着装及完成招标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的有关工作;自备符合招标方CI形象的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防护用品;投标方进场的所有设备均应按招标方的CI要求进行标识。
11.7每月 30 日按要求提供当月出勤人员统计表。
11.8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投标方负担。
11.9投标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招标方要求及时参加招标方组织的召开的月度、周日生产例会;投标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11.10在没有招标方允许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与业主直接发生工作关系,否则,视为投标方违约。
11.11由于投标方责任使招标方遭受任何与本分包招标文件履行有关的索赔、诉讼而导致招标方遭受任何损失,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有责任避免招标方承担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11.12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业主及招标方的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文件及通知,投标方也承担有关责任。
11.13无论何时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投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1.14在没有招标方允许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从中谋利,否则,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招标文件,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11.15投标方应严格遵守德州市政府关于分包管理税务方面的各种制度,任何因为投标方违反这些制度而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投标方承担。
11.16投标方指派的常任管理干部负责技术、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后勤卫生和投标方工人管理工作,所以指派的干部必须是精通技术、善于管理的人员,否则招标方有权建议更换。本招标文件签订前投标方须报送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名单并作为招标文件附件接受招标方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录用,未经招标方允许,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换。如未经招标方批准更换与投标不一致的管理人员,更换项目经理罚款五万元,其他人员二万元/人。
11.17 投标方应确保每月足额发放工资,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投标方应为每个进场施工人员签订劳务招标文件并报招标方现场综合办公室备案,同时投标方工资发放表应于次月5日前报招标方备案。
11.18 投标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因任何原因主动罢工,干扰施工,或扣押、围攻、殴打招标方、业主、监理人员及政府部门,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招标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一
定型化工程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齐河城南新区项目02、03地块电梯防护门及防护栏修复等零星工程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编制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清单表
序号 项目 计量单位 暂估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施工电梯防护门 套 550 提供安装所需的所有主辅材,不含安装
2 电梯门洞口护栏 m2 15000 提供安装所需的所有主辅材,不含安装
3 防护栏修护及喷漆 m2 6000 修复包工包料,不含安装
4 刷中建蓝油漆 m2 2000 包工包料
5 楼内消防挂件安装 个 8000 包安装,主材甲供
6 一米线 m 10000 包工包料
7 挂草皮 m2 1000包工包料
8 钢板网 套 502m*2m+立柱,包工包料
合计
总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装费(见备注栏)、材料费、加工制作费、机械费、运输费、加工场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抢工费、节假日农忙增加费用、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费用、夜间施工费、各级检查参观施工降效费、因乙方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2、本合同价款包含税金,税金计取原则为一般计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工程所在地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属于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完税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税金,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乙方所提供定型化防护必须满足《安全防护标准化实施手册(2015修订版)》标准和甲方所认定样品为准,如两者做法存在出入,以甲方所认样品为最终做法,价格执行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如未到达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整改或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按已完成量的50%进行结算,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乙方自行购置的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材料应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技术标准,现场不允许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购买材料进行质量检验、要求乙方无偿拆除不合格品、替换乙方采购的不合格材料,并从其所得款项中扣除购买及替换其不合格材料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招标文件条款,现承诺如下:
1.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未按招标方进度要求完工扣除平米单价5元/m2。
3. 安全文明:
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招标文件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招标文件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若达不到100%,我单位延迟一天罚款一万元。
4)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55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4. 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5.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6. 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 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德州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招标方。
7.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招标文件前向招标方交纳招标文件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招标文件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事宜。
8、我单位中标后,遵守招标方各项管理制度,若违背某项管理制度时,接受招标方罚款,并交纳罚金至招标方项目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单位: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梯防护门及防护栏修复等零星工程分包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2019年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齐河城南新区项目02、03地块电梯防护门及防护栏修复等零星工程
2、工程地点:齐河县新华路以东、黄河大道以西、纬十六路以南、纬十七路以北
现场条件:乙方已在投标前对本工程所在地的现场施工条件及环境进行考察,所有措施投入已在投标阶段综合考虑计入综合单价,施工过程中不在因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3、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满足国家、山东省、德州市及建筑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最高标准要求,并确保获得德州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
4、工程安全要求:杜绝死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频率低于3‰。
5、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确保获得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 中建CI金奖。 。
6、 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暂定2019年4月 15 日;
竣工时间:暂定2021年9月 20 日;
本合同工程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之日起为10个日历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无法满足,以甲方书面确认的文件为准。
本次工程要求乙方进场后编制详细的工程阶段进度计划表,将以该进度计划对乙方实行合同履约考核,并争取较计划完工日期提前,且必须保证按照融创管控计划节点完成。
第二条 承包内容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电梯防护门、防护栏维护及刷漆、电梯洞口护栏、一米线、消防挂件安装。
2.2本合同作业内容: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报审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齐河城南新区项目02、03地块电梯防护门、防护栏维护及刷漆、电梯洞口护栏、一米线、消防挂件安装的施工。
具体包括:
(1)、包括但不限于定型钢结构工程(电梯洞口围挡定型化防护)制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及配套辅材、小型机具、场内外运输,成品防护的安全色彩油漆的涂刷;安装含在结构劳务。
(2)、具体做法以经审核批准后的委托书、设计图纸、变更洽商、样板及相关的技术文件为准。
(3)、本工程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出工地现场的上下装卸及运输。
(4)、特别强调:钢制品的喷漆及刷漆工作,严禁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施工。如发现和发生,按每次10000元标准处罚,并且乙方承担全责因此导致的一系列风险和经济惩罚。
(5)、现场所有的材料供应,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
(6)、对褪色的成品防护进行油漆补涂、对使用后的成品防护进行至少一次拆除、安装到其他指定位置或统一码放。
注释: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 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残值归甲方所有。
(7)、一米线的画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及配套辅材、小型机具。
(8)、消防挂件的安装所需的人工、配套辅材、小型机具、场内外运输。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清单表
序号 项目 计量单位 暂估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施工电梯防护门 套 550 提供安装所需的所有主辅材,不含安装
2 电梯门洞口护栏 m2 15000 提供安装所需的所有主辅材,不含安装
3 防护栏修护及喷漆 m2 6000 修复包工包料,不含安装
4 刷中建蓝油漆 m2 2000 包工包料
5 楼内消防挂件安装 个 8000 包安装,主材加工
6 一米线 m 10000 包工包料
7 挂草皮 m2 1000包工包料
8 钢板网 套 502m*2m+立柱,包工包料
合计
总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装费(见备注栏)、材料费、加工制作费、机械费、运输费、加工场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抢工费、节假日农忙增加费用、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费用、夜间施工费、各级检查参观施工降效费、因乙方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2、本合同价款包含税金,税金计取原则为一般计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工程所在地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属于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完税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税金,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乙方所提供定型化防护必须满足《安全防护标准化实施手册(2015修订版)》标准和甲方所认定样品为准,如两者做法存在出入,以甲方所认样品为最终做法,价格执行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如未到达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整改或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按已完成量的50%进行结算,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乙方自行购置的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材料应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技术标准,现场不允许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购买材料进行质量检验、要求乙方无偿拆除不合格品、替换乙方采购的不合格材料,并从其所得款项中扣除购买及替换其不合格材料所发生的费用。

3.1合同含税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合同不含税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税金(小写)元(大写:),本合同总价为含增值税价格,适用税率【 %】。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甲方驻工地代表:
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4.2保证乙方在进场前现场已具备施工的条件,并且提供乙方必要的堆料场地及工人生活区。
4.3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及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水、电提供到楼层。
4.4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总交底,并且对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
4.5协调乙方的施工与其它施工工序的交叉配合关系。
4.6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协助乙方办理验收手续、及时组织验收。
4.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明显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采 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如在该期限内未取得明显的改进效果,甲方将视乙方违约。
4.8在施工过程中,如经甲方考察发现乙方确无实力进行施工时,甲方有权将该项工程另行分包。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乙方驻工地代表: (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 需常驻现场以便信息及时沟通反馈。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依据合同条款组织施工。
5.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德州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条例,并且服从甲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 定,做到工完场清,自己负责自施范围内垃圾的清运工作及竣工清理工作,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如因乙方违反 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5.3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质量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进度计划和组织安排施工,如因乙 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则视为乙方违约。
5.4明确工地管理人员和劳动力人数,并向甲方提供现场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满足施工需要。
5.5乙方必须按经甲方确定的样品选择施工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安全防护标准化实施手册(2015修订版)》标准、施工方案要求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5.6乙方负责材料运输及进出场,进出场材料必须经甲方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需派专人看管现场材料,并不得损坏其它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及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各项费用,同时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前 的成品保护。如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保护,甲方将安排第三方执行,费用从结算中扣除。
5.7没有甲方的事先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或肢解分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8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满足报验要求的各类资料,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做复试、见证取样等工作, 材料复试等试验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产品及出厂合格证,现场复试报告及检查验收资料,及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5.9乙方人员的吃、生活用品自行解决。
5.10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以及甲方发出的涉及本承包工程的各项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写明。
5.11 乙方必须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注册等手续,费用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并承担因未及时办理以上手续而带来的所有后果。
5.12 乙方必须积极主动与甲方其他分包单位密切配合,并按甲方指令保证其工作的连续性,无拖延。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5.1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资料室并提供所需资料,做好实名制工作,否则,甲方将予以罚款处罚。
5.1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15为工人提供至少2套统一着装、床单、被罩、安全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购买、编号由甲方统一负责, 其他各类生活用品(如床等)按甲方要求统一购买。
5.16乙方进场的材料进场要求: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材料,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并对无合格证明或虽有合格证明但经实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场使用。所有材料须经甲方及监理分别认可后方可进场。甲方有权对于已进场材料不定期抽查,出现一次不合格的作退场处理,由此造成的工期影响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17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如由于乙方未能采购或受乙方委托由甲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由乙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甲方采购,甲方将按照实际采购价并附加5%的采购费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5.18乙方库房内所有物资由乙方自行看管,丢失、损毁责任自负。
5.19提供本分包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的办理工作并承担其费用。特殊工种乙方必须配备持证上岗工人,满足 现场施工需要。遵守甲方所有关于现场特殊工种管理制度、交底,并签订各项管理协议。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6.1工程款支付:
1、每十层结构完成为一个付款节点,于次月25日支付已完工程产值60%;
2、主体封顶完成,于次月25日支付已完工程产值70%;
3、装修阶段每十层一个付款节点,于次月25日计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80%;
4、待设备全部拆除并完成结算后,累计支付至结算额的95%;
5、预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完成综合验收备案(包括钥匙移交)满2年后无息支付,保修金5%的发票需在付款至95%时一并提供给甲方;
6.2拨付工程款支付形式: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银行承兑。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工程所在地开具的符合招标人要求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属于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完税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6.3工程结算:
6.3.1 双方约定采取以: 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结算,最终以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分包完工结算审批单”(审批单见附件)中的结算金额为准。
6.3.2本工程执行月度结算。
6.3.2.1每月26日乙方递交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月度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
月度结算报告资料后10天内审核完毕,乙方应积极配合。
6.3.2.2乙方不及时递交完整的月度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所带来的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
6.3.2.3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度结算报告中将本月度期间的签证一并递交,不随月度结算报告递交的,将视为本月度无签证事项发生,以后不再予以追加及确认。
6.3.2.4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审核完毕。
第七条 质量要求
7.1本合同承包内容适用于国家、部、省(市)有关技术、质量、检验等规程、规范及规定,并保证通过竣工验 收,如竣工验收发生问题,所引起的相应返工、维修等相应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2本工程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山东省、德州市及建筑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最高标准要求。
7.3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并应符合业主、甲方的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洽商及变更的要求。
7.4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乙方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指派人员的检验,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必须负责无偿修理及偿付逾期违金。
7.5乙方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性能按设计和有关标准采用,应有合格的出厂证明及德州市允许使用证明。如甲 方发现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有权随时发出用合格材料取代不合格材料,并将不合格材料运出现场的指令。乙方 必须按甲方的指令执行,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7.6乙方在工地必须保存齐全的工程技术资料供甲方代表、业主代表或工程监理随时查阅。工程竣工时,乙方需 向甲方提交四套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全部竣工资料,乙方提供所有资料必须符合ISO9002标准及甲方的要求, 并达到《德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7.7 进场后须向甲方提供中标价 /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标准后,甲方予以无息返还,否则全部扣除此保证金。
第八条安全要求
8.1甲方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在乙方的施工方案中,必须具备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应考虑在提供的 防护条件并不完全的条件下具体落实施工的防护措施。
8.2乙方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方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 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
8.3乙方严格按照德州市及甲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中间检查以及控制工作, 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8.4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
8.5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
第九条工程保修
乙方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两年;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余留工程款中扣除,待保修期满后按4.1条约定结清。(在工程保修期间,乙方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乙方保修 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甲方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第十条 违约处理
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成履约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双方的过失, 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0.1 乙方施工以及成品防护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甲方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元/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10.3 乙方以非正当方式(包括 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甲方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组织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甲方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 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00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甲 方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10.4 乙方未在每月 7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元。
10.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0.6乙方工人宿舍未及时关掉空调,按100元/次?房间进行罚款,并当月15号向甲方缴纳现金,若未缴纳,则双倍从结算款扣除。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1:保证书;
附件2: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附件3: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
附件4: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5:材料管理协议;
附件6:防火责任书;
附件7: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附件8: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附件9:工程分包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附件10:技术要求
附件11:劳务进退场承诺函
附件12: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委托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3.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结清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且全部履约后,并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 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13.2本合同共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发包方(公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开 户 行:
账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附件1
保证书
本人 是公司驻齐河城南新区项目02、03地块电梯防护门及防护栏修复等零星工程项目承包人施工负责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本人承诺在本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负 责 人 :
时间:
附件2:
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有幸在齐河城南新区项目02、03地块电梯防护门及防护栏修复等零星工程中标,现已经详细学习了贵司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在合同的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设置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分别为:(姓名) ,(身份证号) ,参与项目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不兼职其他工作;如特殊情况变更或撤换劳务管理员将及时通知贵司项目部,并立即增补经贵司项目部审核后合格的劳务管理员继续执行相关工作。
2、我司承诺在施工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贵司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IC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如中途进行劳务人员的变更按照劳务管理规定要求书面报告贵司项目部,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其它相关工作。
3、我司承诺在招投标及合同履行期间遵守贵司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3、我司承诺在施工期间不使用没有合法身份信息和已经被贵司和我司列入劳务黑名单的班组和人员。
4、如果我司的劳务人员发生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我司承诺全力配合贵司项目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施工期间我司的劳务人员有不认真或抵制执行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我司服从贵司项目部的管理,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或班组。
6、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承诺方盖章: 法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拟定的现场队长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
一 项目管理目标
1 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2 工期目标
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工程从2019年4月 日至2021年9月20日。
3 安全目标:确保无死亡及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为3‰,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4 文明施工目标:达到 确保获得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 中建CI金奖。
5 环境管理目标及方针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环境目标:杜绝环境污染,美化施工周边环境,建设德州市绿色工程。
二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地方标准进行检查,实行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检验签收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样板”制度、重要工序旁站监控制度、工程质量内部预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专题会议制度、质量过程“三检制”、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自检、申报、签认制度,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复检和验收制度。
质量奖罚规定
一、奖励条例
1、重视质量,不违章指挥,不对抗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分部工程一次通过验收奖励作业班组1000元。
2、一次通过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验收,奖励每平米0.5元。
3、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较好治理,单位工程一次通过验收的奖施工队3000-5000元。
二、质量要求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观感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1、严格按照创优策划、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采取质量预控措施。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杜绝死后验尸。
2、 专业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报请总包确认。编制专项创优策划,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未建立和完善质管体系的分包不得开工。
3、 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提交质量专项创优策划,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以及精品节点做法等。未能按要求提交专项创优策划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4、 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 总包专职质量工程师,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6、 总包质量工程师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7、 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选题报验程序流程图。
三、处罚条例
1.对不按图纸、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罚款500-1000元,并对劳务分包单位,视情节轻重罚款5-10万元。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分包单位处以5万以上的罚款(不超过合同额的2%),在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营业务部范围内处以停止投标3个月的处罚。
2.对偷工减料和总包单位质检人员提出的整改拒不整改的,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罚500-1000元,并对劳务分包单位,视情节轻重罚款1-5万元。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分包单位处以5万以上的罚款(不超过合同额的2%),在直营范围内处以停止投标1个月的处罚。
3.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对分包队处以20万元以上罚款;在直营范围内处以停止投标6个月的处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以外,按照合同额的2-5%进行处罚,并清除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营业务部合格劳务单位名录。
4.对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经常发生质量问题的质量检验人员罚款500元,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质检人员。
5. 忽视质量,违章指挥,视情节轻重,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罚款500-1000元。
6. 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无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合格证,材料质量低劣者,罚有关责任人员500元,并勒令进场材料退场,并处罚分包单位2-5万元。
7.分包单位不能实现项目质量目标的,按每平米0.5元进行处罚。
8.分包配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进行质量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
9.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队处以1-2万元罚款。
10.被处罚的分包队伍将作为不良记录录入档案。
附件4: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原则上不低于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
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务分包队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队总人数的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德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按公司建二三通【2013】76号《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5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2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0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2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100-5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50-10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50-20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2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100-20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2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5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四、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5:
材料管理协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总则: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甲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1.2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1.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1.4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1.5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1.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1.7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1.8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
2、供应管理
2.1桥架、线槽、钢管由甲方提供并送至工地内,乙方负责卸车、运至乙方仓库货堆料场,并负责保管使用,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购。
2.2验收与保管。乙方负责保管其领用的材料,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失。
2.3由乙方与项目技术、工长、材料、预算按照施工方案共同确定工程周转料具总量,由乙方承包使用。
2.4如乙方超总量使用,自行承担超用损失。
2.5乙方按工程进度提前三天提使用计划给甲方物资部,物资部组织材料进场后乙方当场清点并办理手续。
3.1乙方自行采购使用,甲方项目质检、材料对其进行检验,合格方能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必须马上退场。
本协议与合同等效,如以合同发生抵触以合同为准,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日签订日期:
附件6:
防火责任书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4.1 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所有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兼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4.2 责任期间
冬季防火时间为:2019年 11月 15日—— 2020年3月15日
三、责任目标
1、 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
3、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落实防火责任人。
4、 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 日常防火管理到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6、 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齐全,灵敏有效。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7: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德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德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德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以及施工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对治安消防工作的安全意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一、 甲方责任
1、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 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 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 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 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 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 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人员必须符合德州市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 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德州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6、 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 乙方要按德州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 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 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管理工作,管理制度责任要明确,并定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数量、有效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操作上岗证件,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5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干粉灭火器ABC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有限增加,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德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0、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及通道,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1、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本项目胸卡,以便识别。出入胸卡办理费用5元每个,胸卡押金10元/人,胸卡办理费用和押金在办理后立即交纳,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胸卡退回后退还。
22、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 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 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2、 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3、 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4、 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5、 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6、 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7、 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9、 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10、 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11、 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12、 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13、 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14、 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四、 责任书说明
1、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 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8: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我公司(甲方)承建的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城南新区项目02、03地块电梯防护门及防护栏修复等零星工程
按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一、 乙方为运输分承包方: 否
1、 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a)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 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c)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 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e) 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 并遵守下述要求:
a) 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b)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c) 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d)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e) 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乙方为建筑施工分承包方:是
1、 承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 分承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 分承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 分承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5、 建筑工程竣工后,分承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 如果分承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承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9:
工程分包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甲方廉政管理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乙方。
5.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可能对其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6.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甲方人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名目收受各种礼品、礼金和礼劵。
8. 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贿赂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 乙方廉政管理职责: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廉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参照执行。
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借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时机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礼劵,否则视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
4.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邀请甲方人员进行旅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5.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甲方将视情节和后果扣除乙方工程款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院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赔偿。
7.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主动及时把情况反映给甲方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四、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分公司党委受公司纪委委托同其合作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协议书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11
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齐河城南新区项目02、03地块电梯防护门及防护栏修复等零星工程的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负责现场管理,工程结算、收款,工人工资发放、工人劳动合同书的签订等经济权限及现场一切事物。我承认委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此授权禁止再次委托,特此委托。
被委托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委托期限至本工程结束。
附件12
劳务公司进场(退场)承诺书
本承诺书甲方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为:
现乙方做出以下承诺:
一、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作业计划、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手册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艺、技术保密。
二、乙方必须做好工程现场自身管理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一切管理规定(包括施工总进度及总协调管理规定等),做好配合工作。
三、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四、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工期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必须具备有政府部门所需的一切手续,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乙方必须树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代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的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八、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甲方形象的工作要求,统一着装及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的有关工作;自备符合甲方形象的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防护用品;乙方进场的所有设备均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标识。
九、按甲方要求提供甲方当月完成的进度统计报表及次月的生产计划,材料计划。
十、负责本分包工程现场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他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分包方应予以修复,其费用自行承担;如因其它专业分包损坏乙方已施工的已完项目,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
十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召开的生产例会;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在没有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与业主直接发生工作关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十四、由于乙方责任使甲方遭受任何与本分包合同履行有关的索赔、诉讼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避免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十五、在没有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从中谋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六、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竣工,并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五日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方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对于乙方在施工中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令甲方满意为止。乙方如拖延退场,甲方将不予结算。乙方拖延退场,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损失费,损失费按本工程乙方结算价的千分之五计算,逾期退场超过10天,甲方强制乙方退出施工现场,由此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承诺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修复 防护栏 防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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