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富士康科技生活园区梧桐苑(一期)总承包工程门窗 招标公告

晋城富士康科技生活园区梧桐苑(一期)总承包工程门窗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山西晋城富士康科技生活园区梧桐苑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晋城城区西南,金鼎路东侧

1.3工程规模:本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70636㎡,总建筑面积114465.88㎡

1.4建设单位:鹏 龙 房 地 产 开 发(晋 城)有 限 公 司

1.5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以网银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 (大写:/)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中标,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未中标,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3 投标人中标后七天内须向招标人交履约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大写:/)。其中:工期、质量保证金各/万元、安全保证金/万元,待合同履行完毕且满足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要求并办理完完工结算后,发包人将保证金如数退还投标人,如果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交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权利,招标人将另外选择中标人,同时没收放弃中标权利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开户银行名称:武汉市建行江岸支行蔡家田分理处 ,账号:****************0191,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4、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5.1招标范围:本工程隔热断桥铝门窗、不锈钢门、雨棚制作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上所包含工程内容为准。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及施工图纸。图纸详见招标附件电子版全套图纸,投标人报价应满足。

5.2 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5.2.1门框扇的安装;窗框外围采用聚氨酯发泡填充,窗框周边打胶,门窗的生产、制造、安装均应符合国家的标准,由专业厂家负责设计生产、安装,并满足业主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门窗的正式制造和安装前,均应先做好一个样板(喷涂的,还需提供喷涂样板),经甲方和设计师审查认可方可批量生产和安装。本工程所有隔热断桥铝窗户、不锈钢门、雨棚的供货、安装、现场二次转运、装卸车、运输、校正、门框固定、门扇安装、五金件供货及安装、整体调试、成品保护、预埋件的采购制作安装、门窗工程所发生的所有检测试验费、消防专项检验及验收、保修、售后服务、工完场清等一切达到良好使用状态及观感所需要进行的工作。

5.2.2 投标人在招标前需勘察场地情况,所使用进场材料和周转材料的二次倒运、材料的卸车等需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清理及保养;工完场清、建筑垃圾清理至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运出场外。

5.2.3 为配合门窗施工,CI检查所发生的材料堆码、倒运,场地清扫等,若实际发生不在给予签证。

5.2.4 夜间施工降效;冬雨季施工降效;超高施工降效;节假日加班(不含春节加班);为达到工期目标发生的抢工等。

5.2.5 承包范围内的门窗所有检验试验费(包括取样材料费等)。

5.2.6 配合塔吊吊、卸的人工(库房不提供塔吊,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综合单价中)。

5.2.7 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5.2.8 与其他分包单位或分包专业的配合。

5.2.9 承包范围内的门窗工程完工验收期间全部工作内容都在承包范围内。

5.2.10 承包范围内的门窗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由投标人承担。

5.2.11投标方施工的建筑垃圾应清理干净,最终按地方政府要求运往指定的地点,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工期及进度要求

6.1 开工时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6.2节点工期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服从总承包合同的节点工期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的要求。

7、质量标准及奖项

7.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标准为依据。)

7.2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质量奖项标准。

8、安全目标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达到业主及招标方要求。

9、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业主及招标方要求。

10、CI形象目标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评定要求。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采取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门窗施工的承包方式,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确定综合单价已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调整。

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和分包内容需要发生的所有人工费、小型机具使用费、材料费,施工生产个人防护、用品费,保险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招标人统一办理),配合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工完场清费,投标人所需的各种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11.3 招标人保留调整专业分包人承包范围的权利,专业分包人不得就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1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2.1 材料:工地照明大灯、一级、二级临时配电箱、灭火器。

12.2 设备:塔吊、电梯。

13、工程量计算

门窗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图纸根据《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1)》相关的计量规则计算。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14、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4.1本工程执行过程月度结算。

14.2每月15日乙方递交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月度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月度结算报告资料后5天内审核完毕,乙方应积极配合。

14.3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根据审核的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付款。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投标报价表(附件一);

1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二);

1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三);

15.4投标人近期在建工程情况一览表(附件四);

15.5 投标单位对质量、工期、安全等的承诺(附件五);

15.6投标系统网址:http://vendor.yzw.cn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投标人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按要求上传至云筑网。

17、投标文件的领取、递交、开标与评标

以云筑网要求为准。

18、合同授予标准

18.1招标人将选择供应单价、资金结算、供货保证方面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8.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9.1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分包合同的签署,规定时间内不签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可以另外选择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9.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标签: 门窗 总承包 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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