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拍卖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拍卖服务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石家庄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拍卖服务采购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石家庄市公司固定资产、房产、设备的拍卖服务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经营范围必须涉及本项目领域,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拍卖机构注册时间至少在五年以上;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公物拍卖的相关资格。
3.1.2财务要求:(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4)拍卖师数量不少于3人;具有独立组织现场拍卖会的能力及固定的拍卖场所。
3.1.4其他要求:(5)单位负责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24至2019-05-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具有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说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三证合一的证件不需要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6-13 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庄路261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张伟 | 联系人: | 梁希 |
电话: | 电话: | 186*****779、151*****642 | |
传真: | 传真: | ********2398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51*****642@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0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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