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丁青县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ZFCG-SCHT-********1
受丁青县人民政府委托,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都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根据藏丁发改项管【2018】133号文件,对丁青县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邀请具有如下采购投标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单位:丁青县人民政府
二、招标内容:采购猪仔1000头,饲草料200吨,精饲料80吨(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此为二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牲畜采购、饲草料、精饲料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独立自然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并加盖公章)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五、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相关资质,同时递交复印件一套备案(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公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30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到昌都市农牧局侧对面一单元6-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5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13日15时30分,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采购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本公告同时在(网址)上同时发布。
八、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总价最高限价(含该项目所有采购、运输、入库、税费所有费用及其各种风险等,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总价包干),最高限价:*******.00万元(大写:贰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招 标 人:丁青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都分公司
地 址:昌都市农牧局侧对面一单元6-1室
联 系 人:林扬威
联系电话:136*****54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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