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外包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外包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航空学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外包服务(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外包服务(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JZBSX-190507-9049-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地址:西二环259号
联系人:西安航空学院经办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高速经纬大厦16层
联系人:王佼、张锦
电话:********601-8007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外包服务(二次)1项
项目概况: 沣惠校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外包服务
项目用途: 建筑装修垃圾清运
采购预算: 26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5-24 09:00:00至2019-05-31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开发票信息资料。(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3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6-13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01-8007
2、开户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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