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理站2019年市政照明材料采购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理站2019年市政照明材料采购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理站2019年市政照明材料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理站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24日15:49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9年05月24日15:23至2019年05月31日14:00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鹏_综信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理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理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8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 |
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DZC********项目各供应商:
经采购单位申请对DZC********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理站2019年市政照明材料采购项目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及变更如下:
一、问题1:
1. 经咨询工商部门后,本次招标要求的经营范围应该是照明器材或灯具,请采购单位核实后给予答复。
采购单位答复1:现将本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的经营范围由原来的照明灯具更改为经营范围包含灯具或照明灯具或照明器材。
二、变更
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响应文件-基本文件评审-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照明灯具)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变更为: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灯具或照明灯具或照明器材)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17时0分前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9年5月29日17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谈判时间:2019年5月31日14时00分(14时00分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等候区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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