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警用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警用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我司受海南省公安厅的委托,就警用技术装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警用技术装备(项目编号:HNZT2010-066)
3、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
4、分包情况:
标段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A包 | 现场勘察箱 | 1 | 台 |
B包 | 互联网监督检查工具 | 1 | 台 |
注: 供应商可择包选投,不限包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 A包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必须提供2010年第1季度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的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3) 必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经营状况良好;
(5) 具备所投设备(现场勘察箱)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 必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检测报告;
(7) 所报货物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
2、 B包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必须提供2010年第1季度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的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3) 必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经营状况良好;
(5) 必须具备所提供设备(互联网监督检查工具,即远程安全评估系统)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 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四级(含四级)以上(不含临时资质);
(7) 必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海口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两年以上(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在海口市区设有投标设备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8) 所报货物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0年12月07日至2010年12月13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世贸东路世贸中心C座701
3、方式: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购买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a)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b)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c) 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加收50元。
购买文件银行账户
户 名: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世贸支行
四、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时间:2010年12月14日09:30时;
2、地点:海口市世贸东路世贸中心C座701;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海口市世贸东路世贸中心C座7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符小姐)
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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