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招标公告
受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锦州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对该单位消防车项目以公开招标组织进行采购。现欢迎具有资质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项目
二、项目编号:JKCG2018-A019
三、项目内容:采购人购置一台消防车,需供应商提供供货、调试、使用培训与后期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000,000.00元
五、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具有本项目生产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锦公管办〔2018〕4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规定,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供应商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请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登录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地址详见本公告第八条),按规定完成入库,并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等事宜。
2、公告公示时间:2019年5月25日至2019年6月13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6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
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供应商未进入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z.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中公布的“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九、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150*****119
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工管委办公楼前楼410房间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jzkfqcgzx@126.com
十二、在6月17日后开标的项目在招标公告内注明:因保证金账户名变更,保证金须在2019年6月17日零时之后缴纳至新保证金帐户,6月17日零时之前新账户不能进账。
新保证金账户户名: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账号:网站获取子账号(一标段一帐号)
开户行: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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