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人民医院2019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册亨县人民医院2019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1、项目名称: 册亨县人民医院2019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ZXZX-201905-JK002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麻醉监护仪6台、骨密度1台、纤支镜1台、胆道镜1台、电子胃肠镜1台、腹腔镜1台、眼科综合检验台1台、眼科手术显微镜1台、眼底照相机1台、非接触电脑眼压计1台、数字化裂隙灯1台、全自动血沉仪1台、全自动细胞培养系统1台。
  • 4、产品用途: 医疗
  • 5、进口理由: 详见附件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详见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9-05-25至2019-05-29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册亨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册亨县纳福新区消防队旁联系人:邱贵江联系电话:135*****154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bsp&nbsp联系地址: 贵州省兴义市印象兴义5栋2501室&nbsp&nbsp项目联系人: 张沙沙&nbsp&nbsp联系电话: ****-******* 183*****67712、财政部门:册亨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册亨县者楼镇河滨路9号联系人:赵琦志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附件:
    1. ****************/********033102/-********158*****603.pdf" target="_blank">专家论证意见.pdf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医疗设备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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